各学院、各学生组织:
团委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因毕业、个人离任或组织调整等原因,需做适当选拔。有关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的推荐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数设置和选拔计划
1、团委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数设置和选拔计划:
职能设置 |
职务数设置 |
选拔计划 |
候选人 |
学生兼职副书记 |
2 |
2 |
≥2 |
办公室 |
1 |
1 |
2 |
组织部 |
1 |
1 |
2 |
宣传部 |
1 |
1 |
2 |
广播台 |
1 |
1 |
2 |
电视台 |
1 |
1 |
2 |
记者团 |
1 |
1 |
2 |
国旗护卫队 |
1 |
1 |
2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2 |
1 |
2 |
艺术团办公室 |
3 |
2 |
3 |
社团管理部 |
1 |
1 |
2 |
设计部 |
1 |
1 |
2 |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数设置和选拔计划:
职能设置 |
职务数设置 |
选拔计划 |
候选人 |
办公室(权益维护) |
1 |
1 |
2 |
文娱部 |
1 |
1 |
2 |
学习促进部 |
1 |
1 |
2 |
体育部 |
1 |
1 |
2 |
礼仪部 |
1 |
1 |
2 |
实践与外联部 |
1 |
1 |
2 |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需具备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行政或其他处分;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最近1个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参选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半年以上校级团学组织工作经验,或者一年以上其他各学生组织的工作经验(含各协会);
5、参选人员经班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二、关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的产生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厦门华厦学院团委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推荐表》或《厦门华厦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推荐表》及《2020年度成绩截图》(见附件1、2、3),于5月27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佐证材料等交给团支书。由团支书与辅导员一同签署班级团支部评议意见后交至各学院的团总支书记处(表格中的“团总支及党总支推荐意见”栏由各团总支统一办理,学生个人无需办理)。请各团总支于5月31日10:00前将经初审合格,将拟推荐参选人的纸质材料统一交到校团委刘睿老师处,《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团委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选人员汇总表》《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选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5)提交到邮箱:liur@hxxy.edu.cn。
2、5月31日至6月1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根据参选人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各职能部门面试时间初定于6月1日(14:00-19:00)。内容为校史、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对竞聘岗位的理解程度及工作计划,具体通知请关注校团委官网及“青春华厦”微信平台。原则上综合参选人工作情况、学习成绩、面试成绩等方面来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名单全校公布,接受监督。
三、关于选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确定
1、团委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选拔演讲时间初定于6月8日(14:00-17:00),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选拔演讲时间初定于6月11日(14:00-17:00),均采用线下会议的形式召开,候选人限时3分钟演讲,由参会代表投票,确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结合竞聘职务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工,上报校党委。
3、以上涉及时间、地点如有变更,由校团委提前一天通知相关人员。
厦门华厦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