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1020】: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通知

2021年04月16日  点击:[]

各团总支、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更好贯彻志愿服务宗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表彰先进志愿服务个人,使我校志愿服务活动更具朝气与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宣传党的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团有关知识,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上一年度(2020年1月至12月)原则上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下一年度此项还将通过微华厦系统考察阅读量,平均每月应至少阅读2本专业相关书籍);

(四)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五)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所参加的志愿服务时间在“志愿汇”APP平台上累计不少于15个小时;志愿服务成绩突出,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

备注:1.提供“志愿汇”APP或社区(村)发布任务或与社区(村)干部联系的各类社交软件截图作为志愿服务证明,截图需能证明服务时长;2.提供至少三张工作图,附在申请表后。

(六)为所在青年志愿者协会提过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被协会采纳或在重大活动中担任过小组组长、项目负责人者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对象和人数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注册青年志愿者(在“志愿汇”APP上注册)。

(二)评选人数

1、十佳青年志愿者10人;

2、优秀青年志愿者20人。

注: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各团总支。“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之间不得同时申报;

三、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自行下载申请表,于4月19日前将申报表交至团总支书记(校青协负责人871328576@qq.com)处;

(二)团总支(校青协)民主评议:各团总支(校青协)组建评议小组,由团总支书记(校青协负责人)担任组长,人数控制在5~8人,民主评议推优候选人;

(三)党总支推荐:各团总支签署评议意见、党总支同意推荐后,由团总支书记于4月23日前将整理汇总后的材料发送至邮箱1659444372@qq.com,材料包括:民主评议会议纪要、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汇总表需按推荐顺序排列)。

(四)团委审核:团委组建审核小组,由团委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4位团总支书记和4位学生代表(每个团总支各一名)。

(五)确定名单后,校团委择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注:校青协会员申报,只需向所在青协申请和校团委审核,由校青协汇总,4月23日前将整理汇总后的材料发送至邮箱1659444372@qq.com。

附件:

1、2020年度“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2、2020年度“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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