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更好贯彻志愿服务宗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表彰先进志愿服务个人,使我校志愿服务活动更具朝气与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重要要求,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上一年度(2022年1月至12月)原则上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四)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五)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所参加的志愿服务时间在“志愿汇”APP平台上累计不少于50个小时;志愿服务成绩突出,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
备注:1.提供“志愿汇”APP或社区(村)发布任务或与社区(村)干部联系的各类社交软件截图作为志愿服务证明,截图需能证明服务时长;2.提供至少三张工作图,附在申请表后。
(七)为所在青年志愿者协会提过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被协会采纳或在重大活动中担任过小组组长、项目负责人者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对象和人数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注册青年志愿者(在“志愿汇”APP上注册)。
(二)评选人数
十佳青年志愿者10人;
注: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各团总支。“十佳青年志愿者”、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之间不得同时申报;
三、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自行下载申请表,于4月27日前将申报表交至团总支书记(校青协负责人侯思琪2621665475@qq.com )处;
(二)团总支(校青协)民主评议:各团总支(校青协)组建评议小组,由团总支书记(校青协负责人)担任组长,人数控制在5~8人,民主评议推优候选人;
(三)党总支推荐:各团总支签署评议意见、党总支同意推荐后,由团总支书记于4月28日前将整理汇总后的材料发送至邮箱 2621665475@qq.com ,材料包括:民主评议会议纪要、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汇总表需按推荐顺序排列)。
(四)团委审核:团委组建审核小组,由团委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4位团总支书记和4位学生代表(每个团总支各一名)。
(五)确定名单后,校团委择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注:校青协会员申报,只需向所在青协申请和校团委审核,由校青协汇总,4月28日前将整理汇总后的材料发送至邮箱2621665475@qq.com。
附件:
1、2022年度“十佳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2、2022年度“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