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更好贯彻志愿服务宗旨,激励学生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创优争先,进一步发挥榜样的力量,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校团委定于“五四”期间开展“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抗疫先锋志愿者”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体在校“志愿汇”APP注册青年志愿者,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党的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上一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原则上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学习积极性高,平均每月应至少阅读两本专业相关书籍(申报表中须提供校图书馆官方网站图书借阅记录截图);
4.申报人是团员的,上一年度为三星级(含)以上团员,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5.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二)具体条件
(一)“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
成为注册志愿并参加志愿服务满一年以上,2021年1月-2021年12月所参加的志愿服务时间在“志愿汇”APP平台上累计不少于50小时。志愿服务成绩突出,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为所在青年志愿者协会提过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被协会采纳或在重大活动中担任过小组组长、项目负责人,群众认可度高者可优先推荐。
(二)“抗疫先锋志愿者”
2021年1月-2022年4月期间积极参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一定的校园防疫志愿工作时长,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协助学校组织、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为突出,积极发挥志愿者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人数
1.十佳青年志愿者10人
2.优秀青年志愿者20人
3.抗疫先锋志愿者30人
备注: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各团总支。“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抗疫先锋志愿者”“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之间不得同时申报。抗疫先锋志愿者表彰人数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三、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自行下载申请表,签署团支部(部门)及辅导员审核意见后,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交至团总支书记处或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处。
(二)团总支(校青协)民主评议
各团总支(校青协)组建评议小组,由团总支书记(校青协会长)担任组长,人数控制在5~7人,民主评议推优候选人。
(三)党总支推荐
各团总支签署评议意见、党总支同意推荐后,由团总支书记于4月22日前将整理汇总后的材料发送至邮箱2069037490@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志愿服务驿站(大学生活动中心海豚喷泉旁)刘诗雨同学处。材料包括:民主评议会议纪要、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汇总表各项表彰需按推荐顺序排列)。逾期不受理。
(四)团委审核
团委组建审核小组,由团委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5~7人,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讨论,民主评议推优候选人。
(五)发文表彰
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有关评选未尽事宜,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 人:邵彩燕,刘诗雨
联系电话:0592-6276210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度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2.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度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提名汇总表
3.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度抗疫先锋志愿者申报表
4.厦门华厦学院2021年度抗疫先锋志愿者提名汇总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