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2019年04月03日  点击:[]

各团总支、校团委各部门、各团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继承和发扬五四青年的光荣传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真正在团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使我校共青团工作更上一层楼。校团委定于“五四”期间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组织建设

1)积极做好数字化团建工作,2018年星级团支部创建中达三星及以上团支部,基层团组织机构健全,组织选举符合《团章》要求;

2)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做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及团纪处分工作;

3)认真做好新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严把质量关,操作程序规范;

4)按时完成团费收缴工作;

5)积极开展团干部培训工作。

2、思想教育

1)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做好团员思想动态调研、信息上报工作;

3)有自己的宣传阵地和宣教活动。

3、校园文化建设

1)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大型文艺、体育等活动;

2)承办或主办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和专题讲座。

4、社会实践

1)积极组织团员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和科普宣传活动,影响广泛;

2)开展与教学相结合的特色社会实践活动。

5、其他工作

1)指导校系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2)协助所在系党组织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重大任务。

6、2018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团组织表彰的,不参与校级评选表彰。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团有关知识,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

2、担任教师团干部时间半年以上或热心共青团工作的专业辅导员;

3、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团建工作中能起带头作用,师生关系好,群众威信高;

4、积极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做好数字化团建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二、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15个)

1、团总支(2个),按照我校团总支数的50%进行评选,评选对象包括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团总支、商务与管理学院团总支、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团总支、人文学院团总支。

2、团委会部门(4个),按照我校团委会部门数的40%进行评选,评选对象包括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团委宣传部、广电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及艺术团的合唱部、管乐部、国粹部、舞蹈部、器乐部。

3、团支部(9个),按照各团总支团支部数的5%进行评选,其中商务与管理学院团总支3个,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团总支2个、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团总支2个、人文学院团总支2个。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5名)

评选对象包括团委专职老师,各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热心共青团工作的专业辅导员。

三、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有意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团支部于412日前上交材料到各团总支,各团总支汇总审核、党总支同意推荐后于417日前将材料上交至校团委;团委会各部门及有意申报优秀团务工作者的个人于417日前将材料上交至校团委。以上材料均由校团委刘睿老师收集(电子汇总表发送到邮箱:liur@hxxy.edu.cn)。注:表格可到齐礼楼8楼学生之家领取,也可自行下载打印。

(二)校团委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讨论,4月2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于4月23-25日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由校团委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发文表彰。

四、奖励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证书及奖金;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证书及奖金。


附件:1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22018年度“优秀团务工作者”审批表

3、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提名汇总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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