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好2015年在厦高校“三爱”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优秀作品展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发动学生,选送符合要求的作品至团委,作品统一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271228726@qq.com(报送表格包含作品名称、类型、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团委将安排专业老师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并选送较优秀的作品至团市委。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关于组织开展好2015年在厦高校“三爱”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优秀作品展演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中宣部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部署,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在厦高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厦委宣联[2015]11号)的总体安排,拟于年底组织举办厦门市“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优秀作品展演汇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在厦高校“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活动,在大学校园进一步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充分运用高校各类传播媒体展示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感人故事,美好形象,宣传大学生中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事迹,颂扬大学生中的优秀品德,激励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形式
“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活动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创新、合作及团队精神,集思广益。展示活动可以是运用诗歌朗诵、小品、相中的美德故事、感人事迹,可以是个人参与也声、合唱、演讲等灵活多样的曲艺形式,也可以是讲故事述说平凡可以团队演出。只要能展示宣传大学生中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事迹,颂扬优秀品德的作品均可以参加展演活动。
三、活动要求
1、请各高校切实重视这项工作,分管校领导亲自负责,并指定专业老师具体抓,充分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该项活动,报送突显本校最优秀的作品参加全市“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优秀作品展演活动。
2、各高校推荐参加全市展演的作品应协调好参加演出的学生,妥善安排时间,确保按时认真参加排练、彩排、演出等事宜;要为参演学生做好交通保障;要主动配合团市委做好节目排练指导和彩排审看等工作,确保展演作品的质量。
3、团市委要积极主动做好与高校的衔接,派出高水平专业老师指导参演作品,提升节目质量。
4、各高校组织要广泛发动,掀起活动热潮,各高校开展的 “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优秀作品展演活动要提升水平,确实起到示范、带动效果,充分展现我市各高校大学生的风采。
四、活动安排
(一)10月,各高校自行制定具体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11月中旬,各高校广泛发动大学生参与,组织校内选拔评选优秀作品报送团市委宣传部。请各校于11月15日之前报送1—2个优秀作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处,联系人柯玲梅,电话:2893758,传真2893749,邮箱:13950031995@163.com;
(三)11月中下旬,团市委组织评审报送参演的作品;
(四)12月9日,选定我市高校现场举行厦门市“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优秀作品展演汇报活动,厦门电视台、厦门网、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将同步播出。(详细方案另附)。
附件: 2015年在厦高校“三爱”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优秀作品展演活动优秀节目名单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
2015年在厦高校“三爱”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大学生青春风采展示”优秀作品展演活动优秀节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