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的通知

2016年06月24日  点击:[]

亲爱的同学们:

前不久,我省某高校1名大四学生,用19名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信息在8家网络平台借贷60余万元,约需偿还80万元本息,因无力偿还,致使相关学生频遭催缴还款,造成不良影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银监局进行转发并加以强调。

对此,希望同学们保持高度警觉,应充分认识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大家过度消费的危害性,应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学们要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形成良好消费习惯。要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如发现身边有陷入不良网络借贷的同学应及时规劝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

                          校学生处、团委

                            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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