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617】:关于举办厦门华厦学院第三十八期团校培训班的通知

2026年06月01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这一根本定位,鼓励青年学生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政务实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引导广大学员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勇当排头兵和生力军,以青年视角生动解读和传播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校团委拟于6-10月举办第三十八期团校培训班,本期培训分为五个班次,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1.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团龄1年以上,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按时缴纳团费的非毕业班团员;

3.积极做好福建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数字化团建工作,主动参加线上理论学习,踊跃参与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需附志愿汇截图);

4.入学以来,学习成绩良好,平均分≥75分,单科成绩≥60分(电脑端教务系统截图),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名额分配

(一)团校一班:

1.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团委可各推荐6名学员,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名额,所增名额需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并报校团委同意后方可增加。

2.班级申报名额:

25级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必须参训,还可申报团员数的5%参训;24级各团支部申报名额为该支部团员数的5%,在同等条件下,团干部优先参训;23级各团支部可申报1名团干或团员参训。以上折算采用四舍五入制,不足1人的为1人。

(二)团校二班: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学员其中,校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各6名;自律会各部门各6名;学生社区团工委、易班工作站、通识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室、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校友会联络办公室、心理健康工作站、创新创业工作站各2名;在2025年度“星级协会”评选中被评为三星级(含)以上的协会各1名。

(三)团校三班:

第十五期“青马工程”培训班全体学员。

(四)团校四班:

在我校入团的团员,参加并圆满完成2次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或“扬帆计划”,在符合团校培训班学员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向班级团支书提交培训申请。

(五)团校五班:

各学生党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学员。

注:以上名额分配宁缺毋滥,“青马工程”培训班、校级学生组织、二级学院团委、学生党支部和团校四班推荐的学员均不占用所在班级团支部名额。未团校结业的各校级学生组织骨干优先参加本期培训。

三、报名和审核程序

(一)团校一班报名及审核程序

1.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

各二级学院团委召开会议,根据推荐名额确定二级学院团委推荐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初审。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根据支部名额分配确定支部推荐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报送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填写《学员名单汇总表》并由二级学院团委书记批准。

温馨提醒:各二级学院团委需开展内部查重,避免出现同一名学生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的情况。各班级团支书在6月6日12:00前将本班级推荐的《学员登记表》和《学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各二级学院团委相关负责人邮箱。

商务与管理学院:许铭轲2162569659@qq.com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白景怡bjy3699@qq.com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陈静怡3474594514@qq.com

人文学院:吴幽兰1263983600@qq.com

(二)团校二班报名及审核程序

校级学生组织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推荐学员,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学生组织负责人初审《学员登记表》,填写《学员名单汇总表》并上报相应办公室。

校团委会各部门由团委办公室审核并交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批准,校学生会由学生会办公室审核并交学生会执行主席批准,校自律会由自律会办公室审核并交自律会主席批准,学生社区团工委、易班工作站、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校友会联络办公室、心理健康工作站、创新创业工作站、通识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室由各负责人审核并交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批准,星级协会由社团管理部部长审核并批准。

团委办公室:狄锴怡790162833@qq.com

艺术团办公室:傅灏雨3164965507@qq.com

学生会办公室:陈小雯154639428@qq.com

自律会办公室:廖才军1760786713@qq.com

社团管理部:蔡永康897930036@qq.com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徐若曦3436417350@qq.com

温馨提醒:各部门及学生组织于6月6日12:00前将《学员登记表》和《学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各相关负责人邮箱。

(三)团校三班报名及审核程序

由校团委办公室组织及报送。

(四)团校四班报名及审核程序

申请者需向班级团支书提交两次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扬帆计划”等佐证材料。其他审核程序参照团校一班执行。

(五)团校五班报名及审核程序

学生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学员登记表》,各学生党支部收集并确定推荐学员,由学生党支部书记填写《学员名单汇总表》并报送至团校五班对接人颜晨露同学邮箱958290504@qq.com。每个学生党支部需推荐一名参训学员作为该支部学员联络人。

(六)资料提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1.入党积极分子已由学院学生党支部统一上报,无需多渠道提交材料。

2.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校二班各办公室团委办公室、团校对接等应仔细核查申报人员材料,于6月8日17:00前将《学员登记表》和《学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黄雨童同学邮箱3922313483@qq.com。为践行绿色理念,附件1-1至1-4的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员登记表》首页和《学员名单汇总表》于6月8日17:00前送至齐礼814校团委办公室,需与值班人员逐份核对后签名确认。汇总表需逐页加盖公章,如无,则由负责老师逐页签名。团委组织部复核并报团委批准后公布学员名单。

四、学习、考核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学习形式

线下集中学习、线上自主学习、社会实践。

(二)线下集中学习要求

每次线下课程将在学习通及qq群内通知,请提前十五分钟到场签到,结束后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点名。课程与教务系统冲突需提交课程表截图,公假需提交公假证明,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事假、病假等需向辅导员老师请假,每次开课前一天需将请假证明材料提交至团委组织部黄雨童同学邮箱3922313483@qq.com,逾期补交假条不予接受,视为旷课一次。旷课一次或请事假、病假超过两次的取消考试资格。如遇突发情况,需在开课前由辅导员老师联系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报备,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将情况及时反馈至工作群,方可办理补假。

(三)社会实践要求

全体学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三下乡”“返家乡”“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和不少于3张实践过程照片,分辨率大于300dpi,即像素1600×1200以上,大小超过2M。

若选择在厦门开展调研寻访,地点可参考福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名单,前往厦门市博物馆、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陈嘉庚纪念馆、高山党校初心使命馆、英雄小八路纪念馆、集美塔、郑成功纪念馆、厦门大学文博管理中心(含厦大校史馆革命史展览馆、人类博物馆、陈嘉庚纪念堂、鲁迅纪念馆、王亚南纪念馆、中国近现代文学展览馆)、厦门规划展览馆、厦门海堤纪念公园及纪念馆、刘惜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江夏堂、李林园等地开展社会实践。

全体学员至少深入社区(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工作,通过志愿汇平台记录时长或在校团委网站“文档下载”中下载填写《厦门华厦学院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登记表》并获得当地政务部门志愿服务时长认证;

学员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撰写新闻稿,投稿至校、院两级平台(校级平台投稿请发送至校团委新媒体运营部负责人邮箱陈睿韬3133427225@qq.com,院级平台投稿请联系各学院团组织),被录用可获得附加分1-2分。发布在校外党团、政务、教育类媒体平台加4分,省级平台加6分,国家级平台加8分。制作微视频并被录用可获得附加分2分。此外,校团委将视作品质量及发布平台情况,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选表彰中予以奖励。

(四)考核要求

出勤占总成绩10%。每请假一次扣5分,旷课一次扣10分。本项0分取消考试资格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可结合实际情况,融合开展。以上两项累计志愿服务时长应不少于20小时,占总成绩的30%参加“扬帆计划”并获得证书的学员,本项考核为满分。

团歌、国际歌竞赛,电影观后感,学习心得提交等情况为课程过程表现,占总成绩30%

完成全部线上、线下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学员获得考试资格。团委将统一命制试卷,考核内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学校官网发布的校史、6月-10月时事及线上、线下课程内容,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若考试成绩低于60分,认定为不合格学员。团委组织部负责登分,公布本期团校培训的结业名单并颁发结业证书。

本次团校培训班的每个班次均将评选出总评成绩排名不超过前10%的学员为“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团校培训结业作为学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的必备条件。校级“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结业学员等同已参加团校。

五、培训班联系方式

第三十八期团校培训班QQ总群:811855786

培训班各分班、分组等信息将在“学习通”班级中体现,请及时查看。

联系电话:0592-6276210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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