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509】: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的通知

2025年04月21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实施办法》(华厦团字【2021】13号】)《厦门华厦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实施办法》(华厦团字【2021】14号)《厦门华厦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实施办法》(华厦团字【2021】17号】)文件要求,同时为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青年的光荣传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在团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使我校共青团工作更上一层楼。校团委定于“五四”期间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讲政治。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高,年度借阅书籍总数≥24本(微华厦系统截图考察);无补考和重修科目,原则上一学年成绩平均分在70分(含)以上;积极做好数字化团建工作,自觉主动参加线上理论学习;2024年度或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二)优秀团干

1.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

2.必须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或校团委会各部门成员、各二级学院团委部门成员等职务,原则上任职不少于6个月;

3.积极做好数字化团建工作;

4.积极配合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团委开展工作,注重特色活动的开展,在团的活动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5.工作作风端正,处事公正,积极发扬民主精神。热爱团的青年工作,能闯出新路、奋勇争先、作出示范、久久为功。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建设

积极做好数字化团建工作,基层团组织机构健全,组织选举符合《团章》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做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及团纪处分工作;认真做好新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严把质量关,操作程序规范;按时完成团费收缴工作;积极开展团干部培训工作。

2.思想教育

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宣传党的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做好团员思想动态调研、信息上报工作;有自己的宣传阵地和宣教活动。

3.校园文化建设

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大型文艺、体育等活动;承办或主办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和专题讲座。

4.志愿服务

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策划开展有意义的志愿服务活动;数字化团建上的支部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个;团支部2024年度或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志愿汇”APP人均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5.社会实践

积极组织团员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和科普宣传活动,影响广泛;开展与教学相结合的特色社会实践活动。

6.其他工作

指导各级学生组织开展工作;协助所在学院党组织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重大任务。

7.2024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团组织表彰的,不参与本次校级评选表彰。

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评选对象

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的各支部团员。

(二)名额分配

1.优秀团员名额分配原则:

(1)各团支部可评选名额为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

(2)商务与管理学院学生会8名,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人文学院、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学生会各5名;校团委功能型团支部、自律会各部门、易班工作站、校友联络办公室、就业工作站、心理健康工作站、通识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室各3名。

2.优秀团干名额原则:

(1)各团支部可评选1名。

(2)商务与管理学院团委8名,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人文学院、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团委各5名;校团委功能型团支部各2名。

(三)注意事项

1.同一年度内的校级团组织的表彰不得同时申报,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十佳青年志愿者”等;

2.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及团支部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申报,名额不可挪用;

3.各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可通过所在团支部或所在学生组织进行申报。

三、“五四红旗团支“五四红旗团委” 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团委会部门:共6个;按照我校团委会部门数的40%进行评选,评选对象包括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广播台、电视台、记者团、国旗护卫队、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管理部、设计部及艺术团合唱部、管乐部、国粹部、舞蹈部、器乐部。

2. 团支部:共10个;商务与管理学院团委、人文学院团委各3个,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团委、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团委各2个。(各学院需差额一个支部推选呈报)

(二)五四红旗团委:共1个

四、“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团支部(部门)推优

应召开团员大会,根据本通知选举产生本班(部门)推优候选人;各班(部门)产生的推优候选人请自行下载打印申报表(附件1、附件2),并将推优申报表(附件3)于4月25日前汇总到辅导员(两委办公室负责人)处。校团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汇总到团委办公室陈楷政同学处,校青协学生工作服务部、自律会、易班工作站等部门负责人并汇总到学生会办公室王羽茜同学处。

(二)辅导员(两委办公室负责人)初审

由各专业辅导员(两委办公室负责人)比照条件初审签署意见后,将分类提名汇总表及推优申报表上交所在学院团委书记(校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处。

(三)二级学院团委民主评议

各二级学院团委组建评议小组,由学院团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专业辅导员和学生团员代表,人数控制在5-7人,民主评议推优候选人。

(四)党总支推荐

各二级学院团委签署评议意见、党总支同意推荐后,由学院团委书记于4月28日前将整理汇总后的材料交至团委刘睿老师处,并发送电子版至校团委组织部曾业岚邮箱 1611623880@qq.com ,材料包括:民主评议会议纪要、分类提名汇总表和推优申报表(汇总表需按推荐顺序排列)。逾期不受理。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申报

1.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材料于4月25日前上交材料到各二级学院团委,二级学院团委需差额一个团支部汇总审核、党总支同意推荐后于4月28日前将材料上交至齐礼楼814校团委刘睿老师处;

2. 校团委会各部门于4月28日前将审核后的汇总材料交至齐礼楼814校团委办公室主任陈楷政处。

3. 五四红旗团委的材料报各学院党委批准后于4月28日前将材料上交至齐礼楼814校团委刘睿老师处;

所有电子申报表、汇总表发送到邮箱1611623880@qq.com校团委将择期对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队进行演讲评选。

(二)民主评议

校团委组建评议小组,由团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5-7人,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讨论,民主评议推优候选人,进行公示。

(三)发文表彰

公示结束后由校团委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审批,发文表彰,颁发证书。

有关评选未尽事宜,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睿,曾业岚

联系电话:0592-6276210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2024年度“优秀团员”申报表

2.厦门华厦学院2024年度“优秀团干”申报表

3.厦门华厦学院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 2024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提名汇总表

5.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提名汇总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 附件【附件1-5.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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