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4044】:关于缴纳团费、补办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接收的通知(2024下)

2024年10月12日  点击:[]

各学院团委:

烦请通知21级本科、23专升本、22级、23级、24级各团支部以下事宜:

一、缴纳团费

1、21级本科、23专升本班级各位团员以班级为单位缴纳12个月团费2.4元,22级本科、23级和24级班级各团员缴纳6个月团费1.2元,并上交团员证注册,附上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电子打印版,见附件1),并请各学院团总支将以下材料①各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见附件1)②二级学院《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至以学院全称命名的文件夹发至邮箱867067258@qq.com;

2、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七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 应交纳党费, 可不交纳团费, 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故预备党员、党员可不缴纳团费,各团支部书记需要在智慧团建系统及时更新预备党员、党员的政治面貌,各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名单及团总支《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中均要有备注。

备注: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团闽委〔2016〕47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起执行每位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标准;第七条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

二、补办团员证

1、21级本科、23级专升本、22级、23级、24级同学补办团员证,需填写《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见附件3),由辅导员初审,各团总支审核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至齐礼八楼学生之家;

2、除正常收取团费外,另交2元工本费,一寸免冠蓝底或白底照片一张(请在照片后备注班级、姓名、学号)。

三、团组织关系接收

团组织关系未办理转入我校的24级同学,请根据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见附件4)发起转接。注意:(选择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下级组织—本人所在具体班级)并确保于10月15日前成功发起。

四、资料收集

请各团总支于10月25日14:00-17:00将团费、各团支部团员证、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二级学院《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团员证遗失补办的资料、《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交到齐礼八楼学生之家。(注意:①各班团员证统一用袋子装好,用纸张注明XX学院XX班级并备注团员证数量②遗失补办的证件照用别针别在本人的遗失证明补办登记表上)

联系人:曾同学18950687512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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