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4025】:关于举办厦门华厦学院第三十六期团校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05月31日  点击:[]

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这一根本定位,鼓励学员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政务实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引导广大学员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勇当排头兵和生力军,以青年视角生动解读和传播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校团委拟于6-10月举办第三十六期团校培训班,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1.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按时缴纳团费的非毕业班团员;

3.积极做好数字化团建工作,三星级(含)以上团员(智慧团建截图),2023年5月-2024年5月或自新生组织关系转入学校以来的青年大学习完成率需≥90%(智慧团建截图),上一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志愿汇截图);

4.前两学期(23级为前一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75分,单科成绩≥60分(教务系统截图),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名额分配

(一)各班级申报名额:

1.23级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参训;1年以上团龄团员,5%团员可申报参加本期培训。

2.22级各团支部申报名额为该支部未参加团校学习团员数的5%。在同等条件下,团干部优先参训。

3.21级各团支部可申报1名团干或团员参训。

(二)各二级学院推荐学员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6名,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名额,所增名额需由学院党总支批准并报校团委同意后方可增加。

2.各学生党支部推荐学员。

(三)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学员

1.校两委各部门各6名;

2.自律会各部门各6名;

3.易班工作站、通识学生工作室、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校友会联络办公室、心理健康工作站各2名;

4.在2023年度“星级协会”评选中被评为三星级(含)以上的协会各1名。

注:以上名额分配宁缺毋滥,二级学院团总支、党支部和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学员不占用所在班级团支部名额。未团校结业的各校级学生组织骨干需参加本期团校。

三、报名和审核程序

1.各团总支、团支部报名及审核程序

各团总支召开会议,根据推荐名额确定团总支推荐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团总支书记初审。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支部推荐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报送辅导员初审。团总支、团支部填写《学员名单汇总表》并由团总支书记批准;入党积极分子由学生党支部书记批准。

温馨提醒:各班级团支书在6月5日12:00前将本班级推荐的《学员登记表》和《学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各学院团总支相关负责人邮箱。

商务与管理学院:陈宁涵1129328776@qq.com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曹晋京1411387008@qq.com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康蕾1529830579@qq.com

人文学院:王芷妍2778898843@qq.com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需开展内部查重,避免出现同一名学生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的情况。

2.校级学生组织报名及审核程序

校级学生组织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推荐学员,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学生组织负责人初审《学员登记表》,填写《学员名单汇总表》并上报相应办公室。入党积极分子已由学院学生党支部统一上报,无需多渠道提交材料。

校团委会各部门由团委办公室审核并交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批准,校学生会由学生会办公室审核并交学生会执行主席批准,校自律会由自律会办公室审核并交自律会主席批准,易班工作站、通识学生工作室、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校友会联络办公室、心理健康工作站由各负责人审核并交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批准,星级协会由社团管理部部长审核并批准。

温馨提醒:各部门及学生组织于6月5日12:00前将《学员登记表》和《学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各相关负责人邮箱(通识学生工作室、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校友会联络办公室、心理健康工作站统一提交给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团委办公室:陈楷政2170617802@qq.com

艺术团办公室:邱炳耀1226834686@qq.com

学生会办公室:王羽茜3243868219@qq.com

自律会办公室:田思德1028809438@qq.com

社团管理部:颜晨露958290504@qq.com

3.学员资料提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团总支、各学生党支部、办公室、学生组织负责人仔细核查申报人员材料,于6月7日12:00前将《学员登记表》和《学员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团委组织部张金恒同学邮箱1770544474@qq.com,并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至齐礼813学生之家交由值班人员。团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团委批准后公布学员名单。

  1. 培训地点:

    线上(学习通APP)+线下(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全体学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三下乡”“返家乡”“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和不少于3张分辨率大于1600×1200的实践过程照片(若选择在厦门开展调研寻访,地点可参考福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名单,前往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厦门市博物馆、陈嘉庚纪念馆、高山党校初心使命馆、英雄小八路纪念馆、集美塔等地);

    全体学员至少深入社区(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工作,通过志愿汇平台记录时长或在校团委网站“文档下载”中下载填写《厦门华厦学院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登记表》并获得当地政务部门志愿服务时长认证;

    以上两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应不少于20小时,占总成绩的30%。

    学员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撰写新闻稿,投稿至校、院两级平台(校级平台投稿请发送至校团委新媒体运营部负责人邮箱1194953875@qq.com,院级平台投稿请联系各学院团组织),被录用可获得附加分1-2分。发布在校外党团、政务、教育类媒体平台加4分,省级平台加6分,国家级平台加8分。制作微视频并被录用可获得附加分2分。此外,校团委将视作品质量及发布平台情况,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选表彰中予以奖励。

    2.每次线下课程请提前十五分钟到场,结束后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点名,旷课一次(含一次)、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出勤占总成绩10%。

    备注:请假者需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在每次开课前一天将请假条截图提交至团委组织部曾业岚同学邮箱1611623880@qq.com,逾期补交假条不予接受,视为旷课一次。如遇突发情况,需在开课前由辅导员老师联系各团总支书记报备,各团总支书记将情况及时反馈至工作群,放可办理补假。

    3.团歌、国际歌竞赛,电影观后感,学习心得等情况为课程表现成绩,占总成绩30%。

    4.团委将统一命制试卷对参训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学校官网发布的校史、6月-10月时事及课上内容,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若考试成绩低于60分,认定为不合格学员。

    5.团委组织部负责登分,公布本期团校培训的结业名单并颁发结业证书;

    6.本次团校培训班将评选出总评成绩前5%学员为“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7.团校培训结业作为学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的必备条件。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结业学员等同已参加团校。

    六、培训班联系方式

    培训班QQ群:519050378

    校团委联系电话:0592-6276210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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