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组织:
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因毕业、个人离任或组织调整等原因,需做适当选拔。有关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的推荐
(一)负责人职务数设置和选拔计划
职能设置 |
职务数设置 |
选拔计划 |
办公室(权益维护) |
1 |
1 |
文艺部 |
1 |
1 |
学习促进部 |
1 |
1 |
体育部 |
1 |
1 |
礼仪部 |
1 |
1 |
实践部 |
1 |
1 |
(二)负责人候选人需具备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 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行政或其他处分;
3.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原则上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参选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半年以上校级团学组织工作经验,或者一年以上其他各学生组织的工作经验;
5. 应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6. 参选人员经班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二、关于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的产生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厦门华厦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推荐表》及《2023年度成绩截图》(见附件1、2),于5月21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佐证材料等交到齐礼楼813学生之家,现场扫码加入QQ通知群。材料电子版(附件1、2、3)请提交到邮箱2353937812@qq.com。
2.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根据参选人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 各工作部门面试时间于厦门华厦学院第二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之后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校史、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对竞聘岗位的理解程度及工作计划。原则上综合参选人工作情况、学习成绩、面试成绩等方面来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名单全校公布,接受监督。
三、关于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确定
1. 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选拔演讲时间待通知,采用线下会议的形式召开,候选人限时3分钟演讲,演讲后确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2. 结合竞聘职务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工,上报校党委;
3. 以上涉及时间、地点如有变更,由校团委提前一天通知相关人员。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