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助力学校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校团委拟开展2023年度“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精神;
(二)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的志愿工作添砖加瓦。
二、参评对象
厦门华厦学院全体注册志愿者(在“志愿汇”APP上注册)
三、认定标准
志愿汇APP上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即入学以来的“信用时数”和“荣誉时数”之和。
星级 |
志愿汇时数 |
一星级 |
100≤时数<200 |
二星级 |
200≤时数<300 |
三星级 |
300≤时数<400 |
四星级 |
400≤时数<500 |
五星级 |
时数≥500 |
四、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填写申请表、汇总表表(附件1-2),于11月28日前将申报表交至各二级学院青协;各二级学院青协汇总、整理、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交至校青协联系人处,盖章纸质材料交至志愿服务驿站(活动中心喷泉旁)。
联系人信息:
校青协周同学1012027640@qq.com
商务与管理学院青协叶同学522980373@qq.com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青协王同学675387059@qq.com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青协张同学3188657823@qq.com
人文学院青协彭同学3618259370@qq.com
(二)校级审核
校青协对提交的星级志愿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发文表彰
确定名单后,校团委择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五、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2、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23年11月27日23:59;
3、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1、星级志愿者认定申请表
2、星级志愿者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