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3029】:厦门华厦学院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方案

2023年09月11日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校团委拟对2023年厦门华厦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表彰,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3年9月

二、参与范围

系统梳理总结2023年度“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表扬积极组织、指导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的各实践团队、品牌项目及个人等。

三、工作安排

(一)广泛宣传活动成果

1.各团总支(部门)对2023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根据工作实际,从工作部署、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活动情况、重点项目、总体数据、实践成效、创新做法等方面总结经验,形成适于宣传的图文形式工作材料,校团委将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并择优上报共青团福建省委。

2.各团总支(部门)要强化思想引领,开展线上或线下的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要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选编活动中的优秀案例、创新做法,进行传播推广,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启迪智慧,从而提升实践活动的育人功效;畅通对接渠道,完善长效育人机制,形成常态化社会实践新模式。

3.各团总支(部门)要广泛组织学生参加“2023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团中央青年发展部组织开展的系列线上活动。原则上推荐表扬的单位、团队、个人须至少参与以上一项线上活动。有关活动的指引可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查询获取。

四、校级表彰推报工作

(一)推荐对象

1.优秀团队。面向学校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实践团队。评选条件: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运用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宣传推广“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方面为重点,引导青年学生参与属地化、常态化的社会实践活动。

2.先进个人。面向学校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志愿者。评选条件: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具有良好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的学生志愿者。

(二)推荐流程

各学院(部门)于9月17日23:00前将推荐的优秀团队、先进个人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含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见附件1至附件3)及发送至邮箱1012027640@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团总支/部门+2023年社会实践申报;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汇总表送至志愿服务驿站(活动中心喷泉旁)。请团总支(部门)把握节奏,做好工作部署,按时报送材料,逾期自动取消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团队PPT汇报。各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于9月18日中午11:55-12:10到志愿服务驿站抽签,确定汇报顺序;9月19日14:30在明德厅进行社会实践汇报,每个团队可有1名汇报人和1名助手参加。

2.通报表扬。校团委将根据汇报情况遴选出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每个团队可申报一名先进个人,团队人数超过10人的可再报1名。优秀团队将获得400元团队建设经费和荣誉证书,优秀个人将获得荣誉证书。

3.省级表彰对象将从校级表彰对象中产生。

附件:

1.2023年厦门华厦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2.2023年厦门华厦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23年厦门华厦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推荐汇总表

  •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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