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 2021-2022学年“艺术团(社团)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23年04月06日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根据《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艺术团、社团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经个人申请、部门部长(副部长)或协会会长(副会长)考核、艺术团办公室或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成立的评议小组评议,校两委协调组审核,并报校团委批准,决定授予李嘉顺等53名同学“艺术团、社团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将荣誉化为前进的动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学以获奖的同学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志存高远,努力学习,增强素质,拓展能力,创先争优,为我校艺术团、社团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做出应有的贡献。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二三年四月六日


附:厦门华厦学院2021-2022学年“艺术团(社团)先进工作者”名单

 

李嘉顺 林慧琳 薛鹏辉 赵艺杨 王鑫榕 陈梦羽 陈菁菁 欧阳逸馨

许哲玮 廖俊杰 胡锦芳 李银心 胡浩杰 范钰彬 徐雪婷

林杰灵 傅琳茜 吕慧颖 李佳丽 李珍珍 陈佳佳 陈诗薇

郭娴颖 林秋娟 廖尚群 雷婷婷 翁俊杰 陈佳蕾

杨韶潮 梁宏丽 刘慧雯 庄诗涵 吴佩琪 许灵睿 刘元颖

刘晓霞 郑至颖 南杰克 李翔伶 尤紫珊 许达根 陈雅静

翁乙苹 张天乐 石再舟 杨烨桓 徐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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