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2060】: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学生会优秀部门”和“优秀学院学生会”的通知

2022年12月02日  点击:[]

校学生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会:

我校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团委和各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搭建平台,服务同学,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学工部(处)、团委决定开展“学生会优秀部门”和“优秀学院学生会”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属于校第二十五届学生会6个部门或4个二级学院学生会,符合《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二)原则上部门(学院学生会)组织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组织建设突出,干部队伍优良,内部管理科学、规范。能够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四)成员团结协作,工作作风踏实,在学生会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方针。

(五)积极创新性开展活动,并能够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在校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六)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团委和相关党总支举办的各项活动;

(七)能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召开的各种会议;

(八)按时优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九)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无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

(十)原则上部门(学院学生会)内90%的学生工作人员上一学年体育成绩达标、无挂科和重修科目;

(十一)原则上部门(学院学生会)内95%的学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任何违纪和处分记录。

二、评选额度

校学生会优秀部门2个,优秀学院学生会2个,共4个。

三、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

(一)提交申报表(10分)。对照条件,有申报意向的学生会部门(学院学生会)于12月13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和相关事迹材料上交至主席团或团总支,学生会主席或团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于12月16日12:00前上报至校团委郑嘉祺老师处(注:各学生学院学生会的提交的申报表还需要党总支推荐意见)。校学工部(处)、团委邀请评委根据材料给分。

(二)部门负责人条件评审(10分)。除一年级新生外,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查阅资料(10分)。查阅部门(学院学生会)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召开的各种会议记录以及上交给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总结等相关资料,评委给予该项打分。

(四)部门(学院学生会)PPT建设展示(20分)。各部门(学院学生会)将本部门(学院学生会)的基本建设情况制作成PPT,于12月20日14:00在俊秀报告厅(PPT展示总限时8分钟,超过将终止讲解,该部分讲解时间自由分配),评委现场给分。

(五)部门(学院学生会)PPT风采展示(25分)。各部门(学院学生会)将本部门(学院学生会)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期间所举办过的所有活动做成PPT,在完成部门(学院学生会)基本建设情况展示之后做部门(学院学生会)风采PPT讲解(PPT展示总限时8分钟,超过将终止讲解,该部分讲解时间自由分配),评委现场给分。

(六)部门(学院学生会)PPT工作展望展示(25分)。各部门(学院学生会)将未来一学年的工作展望做成PPT,做现场展示(PPT展示总限时8分钟,超过将终止讲解,该部分讲解时间自由分配),评委现场给分。

(七)评议公示。校学工部(处)和团委联合成立评议小组,根据得分(注:每位评委的以上六项得分总计,去掉一个最低分和最高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该部门或学院学生会的最后得分,评分表见附件2),并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讨论,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和优秀部门(学生学院学生会)建设奖金。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二)在评比过程中要引导学生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形成创先争优的蓬勃正气。

(三)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要求真实、准确、简洁,逾期报送时间视为放弃资格。

(四)ppt由部门(学院学生会)负责人制作和展示,内容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未参评的部门(学院学生会)不需要填表,但必须要ppt展示。

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上一条:校团委通知【2022061】:转发《关于开展厦门市2022年教育系统“平安出行我呵护”微拍征集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校团委通知【2022059】:转发《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集中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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