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艺术团(社团)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经个人申请、部门部长(副部长)或协会会长(副会长)考核、艺术团办公室或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成立的评议小组评议,校两委协调组审核,并报校团委批准,现将拟表彰的“艺术团(社团)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3月7日-3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团委反馈。
公示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郑老师
公示联系电话:6276210
邮箱:tw@hxxy.edu.cn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艺术团(社团)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