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 2020年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决定

2021年05月07日  点击:[]

各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使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经个人申请、辅导员(部门负责人)初审、各团总支民主评议、各党总支推荐和团委审核,决定授予杨淑等114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将荣誉化为前进的动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学以获奖的同学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志存高远,努力学习,增强素质,拓展能力,创先争优,为我校团学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做出应有的贡献。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2020年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名单




上一条: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关于表彰2020年度“优秀团干”及 “优秀团员”的决定
下一条: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 2020年度“十佳青年志愿者”和 “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