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2003】:关于开展厦门华厦学院“我和我的家乡”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2年01月13日  点击:[]

   为丰富大学生的寒假生活,引导学生学会用镜头记录自己家乡的风土人情,让更多同学了解到不同地域的人文地理,同时也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校团委拟开展以“我和我的家乡”为主题的短视频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和我的家乡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228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电视台

五、活动对象

华厦学院全体学生

六、视频制作要求

1、视频内容:以“我和我的家乡”为主题展开创作,可以通过介绍家乡或是介绍家乡的人文地理、风土人情;亦或是记录你在家乡的故事,以此表达我们对家乡的爱;亦或是展现家乡的年味;亦或是记录自己在家乡的生活vlog

2、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3、视频格式:1920*1080(横向拍摄)  MP4格式

4、参赛者需在2022228日前将作品定稿和报名表(见附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到邮箱1057458384@qq.com。注:邮件标题为“我和我的家乡”短视频征集,正文需注明专业班级(全称)、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七、评分规则

根据题材内容、技术性、创意性三个方面进行评分。合计100分。

(1)题材内容:紧扣主题,内容充实具体。画面清晰、镜头稳定,总体流畅。(40分)

(2)技术性:视频剪辑合理,能合理使用视频特效,加强画面和情节表现。视频构图良好。能合理使用字幕工具,字幕清晰,字幕停留时间合理。(40分)

(3)创意性:作品的创新度,有无新颖的拍摄手法、新鲜的线索编排、独特的表达角度。(20分)

(4)初赛评选:由校团委电视台评分,选出前30%的作品(以实际参赛情况为准)。

(5)决赛评选:由评委老师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最终评分。

八、参赛细则

1、参赛方有义务保证对其向主办方提供的参赛作品享有完全的、排他的著作权;

2、主办方根据需要享有对参赛方参赛作品的形式复制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以及对参赛作品进行汇编的权利;

3、参与作品在提交后不作退还,参赛方应自行提前备份;  

4、参赛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比赛各项规定,若提交作品或资料与比赛相关规定不符,大赛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5、活动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关活动负责人;

6、所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7、活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黄同学:15219696609(微信同号)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1科技学分+奖状+蓝牙耳机

二等奖2名:0.75科技学分+奖状+抱枕

三等奖3名:0.25科技学分+奖状+U型枕

优秀奖5名:0.25科技学分+奖状

参赛者可获得0.25校园文化学分(学分不重复叠加)


校团委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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