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1017】:关于缴纳团费、补办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接收的通知(2021上)

2021年04月07日  点击:[]

各团总支:

烦请通知(非毕业班)18级本科、19专科、20专升本、19级本科、20级本科各团支部以下事宜:

一、缴纳团费

1、18级本科、19级专科、20级专升本、19级本科、20级本科班级各位团员以班级为单位缴纳6个月团费1.2元并上交团员证注册,附上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电子打印版,见附件1),并请各学院团总支将以下材料①《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见附件1)②《学院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至以学院全称命名的文件夹发至邮箱1461983287@qq.com;

2、预备党员、党员不需要缴纳团费,但在《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及《学院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中均要有备注。

备注: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团闽委〔2016〕47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起执行每位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标准。

二、补办团员证

1、18级本科、19级专科、20级专升本、19级本科、20级本科同学补办团员证,需填写《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见附件3),由辅导员初审,各团总支审核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至齐礼八楼学生之家;

2、除正常收取团费外,另交2元工本费,一寸免冠蓝底或白底照片一张(请在照片后备注班级、姓名、学号)。

三、资料收集

1、二级学院负责人于04月11日(周日)15:00-15:45将团费、各团支部团员证、《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学院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团员证遗失补办资料、《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交到齐礼八楼学生之家。

联系人:陈雅雯 18959273160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2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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