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学生组织: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3.5学雷锋”志愿 服务活动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在“3.5学雷锋” 暨厦门市首个志愿者日来临之际,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活动,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发送至邮箱tw@hxxy.edu.cn。
附:《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全文)https://www.xmrd.gov.cn/fgk/202012/t20201214_5408030.htm
校团委
2021年3月4日
上一条:校团委通知【2021008】: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三、四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校团委通知【2021006】:关于举办“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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