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组织:
我校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团委及各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搭建平台,服务同学,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决定开展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及“学生会优秀部门”和“优秀学院学生会”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要求
(一)本次考评对象为校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六个工作部门及四个二级学院学生会。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四)组织建设突出,干部队伍优良,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五)成员团结协作,工作作风踏实,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积极创新性开展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七)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团委及党总支举办的各项活动。
(八)能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召开的各种会议。
(九)按时优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考评额度
按述职评议结果,评选出校学生会优秀部门两个,优秀学院学生会两个。
三、考评标准和考评程序
(一)考评标准:
按《厦门华厦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最终考评成绩=日常考评+集中考评。
1.日常考评。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1)政治态度方面:
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②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2)道德品行方面:
①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② 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3)学习情况方面:
① 学习勤奋,学业情况在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10分)
② 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4)工作成效方面:
① 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20分)
② 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5)纪律作风方面:
①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② 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5分)
2.集中考评。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1)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50分)
(2)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二)考评程序:
1.日常考评程序:
(1)校学生会主席团由校团委进行日常记录及日常考评。
(2)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校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日常记录及日常考评。
2.集中考评程序:
(1)对照条件,于12月19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和相关事迹材料上交至校学生会主席团或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执行主席或各学院团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于12月21日12:00前交至校团委刘睿老师处(注:各学院学生会提交的申报表还需要党总支推荐意见),逾期者将被评定为“不合格”。
(2)PPT展示。时间:12月22日14:00,地点:至善厅2。PPT展示内容包括:各部门(学院学生会)的基本建设情况、风采展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2日期间)以及未来一年的工作展望等三部分。总限时8分钟,超时将终止演讲。
(3)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无需填写申报表,仅进行述职汇报。
(4)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邀请评委组成评议会根据材料对全体述职人员进行质询提问,评委现场给分。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二)在评比过程中要引导学生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形成创先争优的蓬勃正气。
(三)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要求真实、准确、简洁。
(四)PPT由部门(学院学生会)负责人制作和展示,内容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弄虚作假。
(五)各学院学生会可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参照本通知制定本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于本学期第18周结束前报校学生会备案。
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