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0021】: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组织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活动的通知

2020年08月09日  点击:[]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根据2020年8月8日厦门市教育局召开的教育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市志愿者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文明创建齐动手、同心争创‘六连冠’”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请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请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请开展《厦门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线上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厦门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

2、请各级团组织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上宣传厦门市创建第六届文明城市的有关知识和活动。

3、请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开展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团日活动。

二、提高责任意识,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准备工作

1、在积极组织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倡导全体学生“倡导好习惯  争做文明人”,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做一名爱国、守法、诚信、友善的新时代大学生。

2、在海报栏宣传区域,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的氛围布置工作。

3、开展“文明创建齐动手、同心争创‘六连冠’”志愿服务活动。

(1)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厦门市文明交通大提升行动,在交通高峰期到重要交通路口劝导纠正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广泛开展洁净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快乐健步走、文明齐动手”、“讲文明美家园,讲卫生爱健康”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清理房前屋后的土头垃圾、乱涂乱画,捡拾绿化带、边角地带的垃圾杂物,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3)广泛开展文明宣导志愿服务活动。在长途汽车站、公园广场、商场超市、医院、政务大厅、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针对共享单车乱停放、禁烟区吸烟、乱丢垃圾、违规躺卧、不栓绳遛狗、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不按“一米线”标识排队等不文明行为,常态化开展文明宣导活动。

请各级组织按照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活动资料在8月31日前报送至校团委邵彩燕老师处,邮箱:806554129@qq.com。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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