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19024】:关于缴纳团费、补办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接收的通知(2019下)

2019年10月15日  点击:[]

各团总支:

  烦请通知16级本科、17级、18级、19级各团支部以下事宜:

一、缴纳团费

1、16级本科和17级专科班级各位团员缴纳12个月团费2.4元,17级本科、18级和19级班级各位团员缴纳6个月团费1.2元,上交团员证注册,附上《团费缴纳情况表》(电子打印版,见附件1),请各学院团总支将各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表》汇总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256150760@qq.com;

2、预备党员不需要缴纳团费,但在各团支部上交的名单中要有备注。

备注: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团闽委〔2016〕47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起执行每位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标准。

二、补办团员证

1、16级本科、17级、18级、19级同学补办团员证,需填写《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见附件2),由辅导员初审,各团总支审核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团委办公室(齐礼楼812);

2、除正常收取团费外,另交2元工本费,一寸免冠蓝底或白底照片一张(请在照片后备注班级、姓名、学号)。

、团组织关系接收

团组织关系未办理转入的19级同学,请于10月22日14:00-16:30到齐礼楼学生之家办理。

注:请各团支部于10月18日(周五)前将团员证遗失补办的资料上交至各学院团总支审核,请各团总支于10月22日(周二)14:00-16:30将团费、团员证、《团费缴纳情况表》(包含汇总表)及补办团员证材料交到学生之家。

联系人:魏新宇15711519020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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