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学生组织:
现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 “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参与活动。有意向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同学,请于8月10日前将作品提交至校团委tw@hxxy.edu.cn,待审核完毕再根据文件要求自行上传作品。
校团委
2019年6月27日
上一条:校团委通知【2019001】: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福建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邮件: flm@hxxy.edu.cn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