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校团委各部门:
第十九届团委会、第一届艺术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和第四届自律会部分委员因毕业、个人离任或组织调整等原因,需做适当增补;同时,因会风转化要求,简化本次增补的流程。有关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补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一)委员职务设置和增补计划
1、团委会及艺术团(25名):
(1)教师委员9名,由团委专职老师、自律会指导老师和各团总支书记组成;
(2)学生委员16名:
团委会:兼职副书记2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含团报编辑部、新媒体中心、文学社)、国旗护卫队、社团管理部、设计部、广播台、记者团、电视台各1名,青年志愿者协会2名,共13名。
艺术团: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共3名。
注:团委会教师委员增补2名;学生委员计划增补12名。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增补人数,但团委会组成总人数不变。
2、学生会及自律会(19名):
(1)学生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共5名;
(2)学生会办公室(含德育中心)、文娱部、实践与外联部、学习促进部、体育部和礼仪部各1名,共6名;
(3)自律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共3名;
(4)自律会办公室、宣传部、纪律与学生权益维护部各1名、督察部2名,共5名。
注:学生会委员计划增补6名,自律会委员计划增补6名。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增补人数,但学生会及自律会组成总人数不变。
(二)增补学生委员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共青团员,且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能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行政或其他处分;
3、参选人学习认真,有钻研精神,原则上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和2018-2019年第一学期的平均成绩70分(含)以上。所有科目必须全部通过。
4、参选人员原则上需具有一年(含)以上校级团学组织工作经验(含团委会、艺术团、学生会、自律会各部门干事),或者两年(含)以上其他各学生组织的工作经验(含各协会)。特别优秀的参选人员应至少在校级团学组织工作半年以上。
二、关于增补学生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在5月23日15:00前到齐礼楼8楼学生之家(校团委办公室旁)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厦门华厦学院团委会、艺术团、学生会、自律会增补委员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5月23日15:00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交至各学院的团总支书记处(表格中的各类“推荐意见”栏由各团总支统一办理,学生个人无需办理)。请各团总支于5月24日前将经初审合格,拟推荐参选人的报名表统一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刘睿老师处,增补第十九届团委会、第一届艺术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和第四届自律会委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到邮箱:liur@hxxy.edu.cn。
其中,校团委会、艺术团、学生会、自律会非委员的副部级学生干部,不需要签署团总支、党总支推荐意见,把填好后的表格直接交给团委刘睿老师,电子汇总表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提交到团委办公室杨洁如同学邮箱即可。
2、5月24日到5月26日,校团委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由团委统一派专人核查)、在校表现、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定于5月28日(14:00-16:00团委会和艺术团、17:00-19:00学生会和自律会,齐礼楼8楼学生之家,内容为校史、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具体竞聘岗位的理解程度及工作计划),具体通知请关注“青春华厦”微信平台和校园海报。增补学生委员候选人名单全校公布,接受监督。
三、关于增补委员的确定
1、演讲时间定于5月31日(13:30-16:30,明德厅2),由团代表和学代表投票,确定增补学生委员。
2、上报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学生联合会。结合竞聘职务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部门分工。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