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三届合唱比赛的通知

2006年10月26日  点击:[]

0506年段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纪念一二·九运动七十一周年及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激发我院师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爱国热忱,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光荣传统、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师生之间的友谊,经与学院工会、外语教学部商定将于126晚举行第三届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历史的丰碑、永恒的记忆

二、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

三、组队要求
1、教职员工先自愿报名,再由校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组队。
2、学生以年段为基础组队参赛,每个年段至少选送六对参赛,多者不限。0506小自考班级组一队,艺术团组一队。0506年段高职班级可参照以下专业类别组队。

05年段:
A、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单招国商  
B
、电子商务、文秘、文化市场营销  
C
、汽车检测、工商管理、应用电子、通讯技术 
D
、会计、单招会计  
E
、计算机应用、网络技术、单招计算机  
F
、物流管理、实用英语

06年段:
A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实用英语、文秘、工商管理  
B
、市场开发营销、计算机应用、应用电子、电气自动化  
C
、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汽车检测、旅游  
D
、国际商务、金融保险、金融证券、
E
电子商务、物流  
F
、会计、单招会计、统计
3
、每队至少31人,其中指挥一名。演唱队员可多于30人。

四、参赛曲目
1
、每队必须表演两首歌曲,一首中文歌曲,一首英文歌曲。
2
、可在四十首参考曲目中选择,也可自选。自选歌曲必须健康向上,能反映时代潮流和校园生活。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各学生参赛队的召集人于1026日至1031日到团委办公室填写报名表,并报送曲目。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12
6日(暂定)晚上630,俊秀楼报告厅

七、比赛要求
1
、可以使用伴奏带,也可以由指定钢琴老师伴奏。
2
、合唱队员的服装要整齐,颜色统一。
3
、每首歌曲不超过5分钟。
4
、演唱可以采用齐唱,也可以分声部合唱,但必须显示出一定的合唱技巧。
5
、演出时必须服从组织者统一安排。

八、评分标准
1
、着装统一,情绪饱满,上下台紧凑有序。2
2
、音量适度,发音准确,声部和谐,吐字清楚,强弱快慢有序。4
3
、歌曲作适当艺术处理,能体现出曲目的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2
4
、指挥得当,能启发队员的感情。2
5
、记分方法:采用10分制,精确到0.01,取平均分;当场记分,当场报分。 

九、奖励办法
1
、一等奖一名,价值400元奖品。
2
、二等奖二名,价值300元奖品。
3
、三等奖四名,价值150元奖品。
4
、优秀奖七名,价值100元奖品。

十、赛前排练要求
1
、各队由队长组织赛前排练。
2
、可由团委安排指导老师指导排练一次,排练时间另行通知。团委办公室电话:2518980

十一、本次活动为我院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之一,参与文化艺各年段、各支部务必做好组织参赛工作,确保比赛成功举行。

联系人:谢  :13799252811
        
  :8600954
戴巧煌:13696994933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团委
                                                   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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