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 “五四”运动90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0年09月02日  点击:[]

各教学部团总支:

为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讴歌革命先驱捍卫民主和科学,展现新中国青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继往开来,开拓进取,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崭新风貌,院团委定于五四来临之际,举办以弘扬五四精神,歌唱伟大祖国为主题的大型合唱比赛。

一、活动主题:

弘扬五四精神,歌唱伟大祖国

二、主    办: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

三、比赛安排:

(一)预赛(3月中旬到4月中旬)

1、以班级为单位,不得跨班组队,如有跨班组队取消比赛成绩;每队2050人,指挥1名,各班由指挥负责组织赛前训练。

2、报名由各团总支负责,并将参赛队伍报送院团委;预赛请各团总支于413前举办,并将预赛的资料和图片报送院团委。

3、集美校区各班均需组队参赛,工科团总支、财经第一团总支、财经第二团总支各选送两支队伍将参加决赛;曾厝垵校区因准备曾厝垵校区五四晚会,故不开展预赛,自考团总支推荐两支队伍参加决赛,人文、英语团总支各推荐一支队伍参加决赛,参赛队伍也不得跨班级组队。 

4、各团总支在预赛后,团委将对参加决赛的队伍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各团总支于414(星期二)前将参加决赛的队伍名称、名单及参赛曲目(两首)交于团委办公室(求索楼四楼402).
   
(二)决赛

1、决赛时间:4291900

决赛地点:集美校区学生公寓篮球场
    
2
、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一个
 
二等奖     两个
 
三等奖     三个
 
优秀奖     四个

四、比赛相关要求

1、预赛曲目由各团总支自行决定,但曲目必须符合主题要求,也可从决赛备选曲目中选取;

2、决赛需演唱两首歌曲,一首需从备选曲目中选取;另一首为自选曲目,也可以从备选曲目中选取。

3、备选曲目:《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我的中国心》、《党啊,亲爱的妈妈》、《中
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春天的故事》、《爱我中华》、《祝福祖国》、《北京欢迎你》、《保卫黄河》、《南泥湾》、《在希望的田野上》、《歌唱祖国》、《我的祖国》、《国际歌》。

五、经费保障

1、团委给工科团总支、财经第一团总支、财经第二团总支各划拨1000元作为预赛经费,以上三个团总支凭发票和奖金签领表报销,超过部分由各团总支自行解决;曾厝垵校区不再划拨经费,决赛当天由团委统一租车接送。

2、决赛费用由团委统筹安排。

六、活动联系人:

施志雄:13950130750

  婷:13599910114


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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