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关于召开第十六次共青团和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2年03月02日  点击:[]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班级:

经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六次共青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决定于47日召开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六次共青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有关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五届团委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五届团委会财务收支报告;

(四)选举产生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六届团委会委员;

(五)选举产生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

(六)选举产生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一届自律会委员。

二、关于大会代表的产生

(一)团代会代表的产生:

09级每班各1名,团支书为当然代表,如团支书因实习或工作无法返校参加会议,可提前申请不参加会议或委托班级其他团员回校参加;     

10级、11级按班级团员基数选派代表——班级团员数五十人以下的1名代表名额,班级团员数五十人以上包括五十人2名代表名额。团支书为当然代表,如团支书无法出席可提前另选本班其他团员代表。

(二)学代会代表的产生:

09级每班各1名,班长为当然代表,如班长因实习或工作无法返校参加会议,可提前申请不参加会议或委托班级其他同学回校参加;     

10级、11级按班级学生基数选派代表——班级学生数在五十人以下的1名代表名额,班级学生数五十人以上包括五十人2名代表名额。班长为当然代表,如班长无法出席可提前另选本班其他学生代表。

说明:团总支书记、副书记,院团委委员、学生会委员和学生分会主席为当然代表,不在报送之列。

如所选代表在当天无法准时出席,可提前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

自律会委员由学代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请各团总支整理好本代表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2年团学双代会代表报送表》(附件2于3月14日下午下班前发送到邮箱271228726@qq.com;《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2年团学双代会代表委托书》(附件3)请于会议前三天汇总至团委办公室林伟程老师处。

三、关于团委会、学生会和自律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与产生

(一)委员职务设置

1、团委会(19名):(1)教师委员10名,由团委专职老师、社区办老师和各团总支书记组成;(2)学生委员9名,办公室、组织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各2名,宣传部、网络与科技部、广播站各1名。

2、学生会(11名):(1)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其中1名副主席兼任自律委员会主任),共3名;(2)办公室、社团部、学习部、体育部、文娱部、宣传部、实践与外联部和女生部各设主任或部长1名,共8名。

3、自律会(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管理部、宣传部、纪律与学生权益维护部各设部长1名,共5名。

(二)学生委员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生,拟参选团委委员的必须是团员,且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院;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能模范地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行政或其他处分;

3、参选人学习认真,有钻研精神,成绩优良,学年平均成绩70分以上,2011年所有科目必须全部通过;

4、参选人员必须具有半年以上校级团学组织工作经验(含团委各部门、学生会各部门干事),或者一年以上其他各学生组织的工作经验。

(三)学生委员候选人参选程序

1、我院全日制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在310前到院团委办公室(齐礼812)或各团总支书记处领取《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团委会、学生会、自律会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4);请各团总支于314前将报名表和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逐位装订后统一交回院团委办公室宋丽丽老师处;

2314320,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出勤情况、个人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笔试时间定于322晚上(18:30-20:30,明志101教室),具体通知请关注广播和海报通知;

4、面试时间定于327晚上(18:30-20:30,齐礼楼8楼会议室),具体通知请关注广播和海报通知;

5、双代会时间:47,地点:俊秀报告厅;

6、以上涉及时间、地点如有变更,由筹备委员会提前一天通知相关人员。

附件1
附件3
附件4
附件2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六次共青团、第十九次

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2220

 

上一条:关于转发《共青团福建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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