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五四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2年02月28日  点击:[]

各团总支:

为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共青团成立90周年,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展现当代青年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院团委定于五四来临之际,举办以“弘扬五四精神 唱响青春旋律”为主题的合唱比赛。

一、活动主题:

弘扬五四精神 唱响青春旋律

二、主    办: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

  办:各教学部团总支、院学生会

三、比赛安排:

(一)预赛(310410日)

1、以班级为单位,原则上不得跨班组队,如未经院团委同意跨班组队取消比赛成绩(如班级人数未达到组队条件,经团委同意,可跨班组队);每队3050人,指挥1名,各班由辅导员负责组织赛前训练。

2、报名由各团总支负责,并将参赛队伍报送院团委;预赛请各团总支于410前完成,并将预赛的资料和图片报送院团委。

3、除毕业班外,各班均需组队参赛,财金教学部团总支、商贸教学部团总支、电子信息教学部团总支各选送两支队伍参加决赛;人文、外语、食品药品教学部团总支各推荐一支队伍参加决赛,参赛队伍也不得跨班级组队。 

4、各团总支在预赛后,团委将对参加决赛的队伍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各团总支于413(星期五)前将参加决赛的队伍名称、名单及参赛曲目(两首)交至团委办公室林伟程老师处(齐礼楼812)
   


 
(二)决赛

1、决赛时间:4241830

决赛地点:学院教学区篮球场
   2
、奖项设置:
    一等奖     1   奖金600元和证书
    二等奖     2   奖金400元和证书
  
 三等奖     3   奖金200元和证书
    优秀奖     3   奖金100元和证书

四、比赛相关要求

1、预赛曲目由各团总支自行决定,但曲目必须符合主题要求,也可从决赛备选曲目中选取;

2、决赛需演唱两首歌曲,一首需从备选曲目中选取;另一首为自选曲目,也可以从备选曲目中选取。

3、备选曲目:《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我的中国心》、《党啊,亲爱的妈妈》、《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春天的故事》、《爱我中华》、《祝福祖国》、《北京欢迎你》、《保卫黄河》、《南泥湾》、《在希望的田野上》、《歌唱祖国》、《我的祖国》、《国际歌》、《五月的鲜花》、《红旗飘飘》、《义勇军进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唱支山歌给党听》、《我爱北京天安门》、《社会主义好》、《当祖国召唤的时候》、《五星红旗》、《万里长城永不倒》、《四度赤水出奇兵》、《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毛主席的话儿记心上》、《团结就是力量》、《东方红》、《妈妈教我一支歌》、《红星歌》、《当兵的人》、《说句心里话》、《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的田野》。

4、原则上10级、11级各班均必须组队参加预赛,未组队参赛的取消评选其文明班级、先进基层团组织的评选资格;

5、各专业辅导员应积极发动所带班级参赛,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开口唱”的良好氛围,辅导员所带专业的组织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

五、经费保障

1、团委为财金团总支、商贸团总支、电子信息团总支各划拨500元作为预赛经费,人文、外语、食品药品团总支各划拨300元作为预赛经费,各团总支凭发票和奖金签领表报销,超过部分由各团总支自行解决。

2、决赛费用由团委统筹安排。

六、活动联系人:

老师6276210

叶少华18259224007

蔡桢恒15960387021

 

 

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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