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第十八届院学生会“优秀部门”的决定

2011年11月17日  点击:[]

一年来,我院学生会各部门在院党委的指导下,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宗旨,团结一致、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按照《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经院学生会民主推荐,主席团审定,院团委批准,决定授予办公室等3个部门为学生会“优秀部门”。

希望受到表彰的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取得更大的进步。同时,学生会其它各部门要认真向先进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奋斗,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八届学生会“优秀部门”名单

 

                              

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0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第十八届学生会“优秀部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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