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标准(满分10分):
(一)音色音准(6分)
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音色优美。(3.5分)
2、声音整齐洪亮,吐字清晰,有感染力。(2.5分)
(二)舞台表现(2分)
3、参赛队员着装整齐,有朝气,富有激情及艺术性。(2分)
(三)团队配合(2分)
4、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1分)
5、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进、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1分)
(四)扣分规定
6、参赛歌曲均非备选曲目歌曲,扣0.5分;自选歌曲不符合主题规定扣适当分数,最高不超过0.5分。
二、评分规则:
1、起评分7.0分,最高不得超过9.8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
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前两支参赛队演唱完毕后评委给前两支参赛队打分,从第三支参赛队开始演唱完毕后即打分。
温馨提示:决赛台阶共三个,可列四排,望参加决赛的班级互相转告。
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