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志创业的华厦学生:
我校学生活动中心有3间创业店面(每间约40平方米,位于闻道楼架空层南侧)拟面向华厦学生招商,请符合入驻条件的学生于本周五(5月31日)17:00前向就业指导中心林老师(齐礼814)提交以下材料:
1、《华厦学院学生创业园项目申报书》(见《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中的附件2);
2、《创业计划书》(自拟);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创业团队负责人的历年经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等。
创业计划应避免与学校对外招商的超市、面包、美容美发、精品服饰、电信、移动等经营种类冲突。
就业指导中心将依据《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华厦政字〔2013〕38号)进行创业团队的审批、管理和考核。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华厦政字〔2013〕3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