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班级:
经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七次共青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决定于4月12日召开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七次共青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有关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六届团委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六届团委会财务收支报告;
(四)选举产生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七届团委会委员;
(五)选举产生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委员;
(六)选举产生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二届自律会委员。
二、关于大会代表的产生
(一)团代会代表的产生:
11级每班各1名,团支书为当然代表,如团支书因实习或工作无法返校参加会议,可提前申请不参加会议或委托班级其他团员回校参加;
12级、13级按班级团员基数选派代表——班级团员数五十人以下的1名代表名额,班级团员数五十人以上包括五十人2名代表名额。团支书为当然代表,如团支书无法出席可提前另选本班其他团员代表。
(二)学代会代表的产生:
11级每班各1名,班长为当然代表,如班长因实习或工作无法返校参加会议,可提前申请不参加会议或委托班级其他同学回校参加;
12级、13级按班级学生基数选派代表——班级学生数在五十人以下的1名代表名额,班级学生数五十人以上包括五十人2名代表名额。班长为当然代表,如班长无法出席可提前另选本班其他学生代表。
说明: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校团委委员、学生会委员和学生分会主席为当然代表,不占班级分配名额,不在报送之列。
如所选代表在当天无法准时出席,可提前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
自律会委员由学代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正式会议召开前完成代表资格的初步审查工作。
请各团总支整理好本代表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4年团学双代会代表报送表》(附件2)于3月14日下午下班前发送到邮箱271228726@qq.com;《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4年团学双代会代表委托书》(附件3)于会议前三天汇总至团委办公室林伟程老师处。
三、关于团委会、学生会和自律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与产生
(一)委员职务设置
1、团委会(19名):(1)教师委员10名,由团委专职老师、社区办老师和各团总支书记组成;(2)学生委员9名,组织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各2名,办公室、宣传部、网络与新媒体管理部、广播站和国旗护卫队各1名。
2、学生会(13名):(1)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其中1名副主席兼任自律委员会主任),共3名;(2)社团部2名,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娱部、宣传部、实践与外联部、女生部和策划部各1名,共10名。
3、自律会(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管理部、宣传部、纪律与学生权益维护部各1名,共5名。
(二)学生委员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拟参选团委会委员的必须是团员,且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能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行政或其他处分;
3、参选人学习认真,有钻研精神,原则上2013年平均成绩70分(含)以上,所有科目必须全部通过;
4、参选人员必须具有半年(含)以上校级团学组织工作经验(含团委会、学生会各部门干事),或者一年(含)以上其他各学生组织的工作经验(含各协会)。
(三)学生委员候选人参选程序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在3月11日前到校团委办公室(齐礼812)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团委会、学生会、自律会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4);请各团总支于3月14日前将经初审合格,拟推荐参选人的报名表统一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宋丽丽老师处;
2、3月14日到3月18日,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统一派专人核查)、在校表现、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笔试时间定于3月20日晚上(18:30-20:30,明志201教室,内容为校史和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具体通知请关注广播和海报通知;
4、面试时间定于3月25日晚上(18:30-20:30,齐礼楼8楼会议室,内容为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具体通知请关注广播和海报通知;
5、双代会时间:4月12日,地点:俊秀报告厅;
6、以上涉及时间、地点如有变更,由筹备委员会提前一天通知相关人员。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十七次共青团、第二十次
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