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助中心[2014]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
青年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了深入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青年志愿者活动的通知》(闽教助〔2013)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是生源地贷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的一个重要形式。从近年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看,这项活动受到了广泛欢迎、肯定。近期,我们作出了《关于表彰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的决定》(闽教助中心[2014]14号),对去年表现突出的有关高校及志愿者进行了表彰。今年,根据需要,我们将招募范围从部分高校扩大到全省所有高校,让更多学生有机会参加这项活动。截至目前,申请人数超过千人。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响应号召,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二、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1.做好审核管理
各高校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筛选、审核,选拔、推荐身体素质良好、思想品德端正、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学参加这项活动。志愿者离校上岗之前,高校有关负责人应主动与志愿者交谈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努力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与他们签订《福建省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协议书》(格式附后)。参加活动期间,高校应与他们保持必要的联系,关注、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可能的,可以到实地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完成之后,按照《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办理星级评定等事务。
2.做好岗前培训教育
志愿者岗前培训教育工作,由各设区市于7月10日前统一组织实施。志愿者持《福建省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协议书》,按照设区市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集中培训。培训内容除了生源地贷款的业务知识、技能、工作要求之外,特别强调防暑降温等卫生、安全、防护常识。集中培训结束以后,各设区市汇总志愿者名单,通过系统提交给我们。
3.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活动期间,设区市要加强对所属各县区志愿者活动的管理指导,加强与有关高校的沟通联系,做好志愿者增减、替换等工作。
三、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1.志愿者补贴
各高校给参加活动的学生,按照勤工助学的标准计发酬金,并报销一次往返车船票。部分县区如确有需要招募部属院校或省外高校学生志愿者,应自行管理解决相关补贴费。
2.购买保险
华安保险公司统一为全体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免费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3.其它经费
各地尽可能为志愿者提供伙食、防暑降温补贴,连同培训及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等,在生源地贷款奖补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附件:福建省生源地贷款志愿者活动协议书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