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各部门(协会)、各学生分会申办活动制度,规范管理体系,提升活动质量,合理利用俊秀厅,现对学生活动加以整合,实行归类分块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各部门(协会)、各学生分会于每年6月和12月的20日前报送本部门下一学期所要举办的一切活动的汇总表和策划书至所属管辖部门,由分管部门汇总后于25日前将汇总表、策划书的电子版发送到校两委协调组组长的QQ邮箱,待审核并团委考量后确定学期所举办的一切活动。
二、活动上报流程:
1、校级活动:由团委统筹;
2、各团总支、校团委会各部门活动:上报至团委办公室(收集汇总)→校两委协调组→校团委;
3、校学生会各部门、自律会各部门、各学生分会活动:上报至学生会办公室(收集汇总)→校两委协调组→校团委;
4、各协会活动:上报至社团部(收集汇总)→校两委协调组→校团委;
三、年度活动归类设想:
1、绿色校园建设周和雷锋活动月(围绕3.12植树节和3.5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日开展系列活动)
2、“五·四”活动(围绕5.4运动纪念日开展五四表彰、五四合唱比赛暨经典诵读等活动)
3、感恩教育(围绕5.12母亲节和6月毕业季开展感恩教育系列活动)
4、迎新月活动(围绕9月迎新开展迎新月系列活动)
5、科技文化节(每年4、10月开展社团展示、宿舍文化节及英语演讲比赛等外语类活动)
6、思政教育(每年5、11月开展骨干培训班、团校学习、校史知识竞赛、辩论赛、志愿服务等活动)
7、校庆周活动(围绕12.20校庆日开展校庆周系列活动)
8、其他各类活动(各部门、协会、学生分会自行报送,提倡创新、有内涵)
四、按团委、各团总支、校两委、各协会和各学生分会提前报送学期活动汇总表和策划,整理后,设定学分,学期初提前向全校学生公布。
五、依照所办活动性质严格审批,或出现审批未通过、合并几项活动等情况。
六、除规定报送时间外,学期内原则上不接收任何策划,如有一些临时活动(如:团省委、团市委下达文件等)会另行通知。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附件:各部门(协会)、学生分会报送学期活动汇总表
校团委
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