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弘扬嘉庚精神 建设人文集美
参加对象:集美辖区各大中专院校学生
作品征集类别:设计类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绘画类含国画、油画、漆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
作品征集及评审:自11日10至12月1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评审展览初定于2014年12月中下旬
奖项及奖励:
(一)设计类作品奖
金奖2名,颁发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银奖3名,颁发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铜奖5名,颁发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二)绘画类作品奖
金奖2名,颁发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银奖3名,颁发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铜奖5名,颁发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2名,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参赛方式:
集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各校于2014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校《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活动联系人邮箱。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可报送多项、多件参赛作品。《报名汇总表》可在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网站www.adcxm.com首页下载。
投稿要求:
参赛作品以“弘扬嘉庚精神·建设人文集美”为创作主题,展示集美辖区学生文明有礼的生活理念和共同建设人文集美的决心。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风格不限。
平面作品初赛提交的电子作品格式为JPG或PNG ,作品为A4幅面高精度彩图(分辨率为300dpi,RGB模式),并提交设计说明(200字以内),立体设计需提供照片要求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
绘画类含国画、油画、漆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尺寸大小(长×宽×高);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参赛作品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合法性。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有权要求其返还奖杯、证书和奖金。
2.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内容和外部链接。
3.为公益目的,大赛主办、协办、承办各方享有对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4.参赛者须保留作品原稿,以便查对。
活动主办方对比赛规则保有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主办单位:中共集美区委宣传部、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集美区团委、集美区文联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团委、区文化馆、区书画家协会
协办单位:辖区各大中专院校相关部门
人文集美•美术比赛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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