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集美学村美术比赛》的通知

2014年10月17日  点击:[]
现把《集美学村美术比赛》转发给大家,请同学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赛。参赛的同学请于10月30日前把报名汇总表的信息填好后发送到校自律会副主任刘辉同学邮箱 867846408@qq.com。并于11月11日前将绘画类作品(设计类作品电子版刻成光盘提交)报送到校自律会负责人刘辉同学处,联系电话:18046304683。
    备注:请不要直接发送和寄送到文件中指定的邮箱和地址,校团委将统一发送。
 
活动主题:弘扬嘉庚精神 建设人文集美
参加对象:集美辖区各大中专院校学生
作品征集类别:设计类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绘画类含国画、油画、漆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
作品征集及评审:自11日10至12月1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评审展览初定于2014年12月中下旬
奖项及奖励:
(一)设计类作品奖
金奖2名,颁发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银奖3名,颁发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铜奖5名,颁发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二)绘画类作品奖
金奖2名,颁发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银奖3名,颁发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铜奖5名,颁发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2名,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参赛方式:
集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各校于2014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校《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活动联系人邮箱。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可报送多项、多件参赛作品。《报名汇总表》可在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网站www.adcxm.com首页下载。
投稿要求:
参赛作品以“弘扬嘉庚精神·建设人文集美”为创作主题,展示集美辖区学生文明有礼的生活理念和共同建设人文集美的决心。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风格不限。
平面作品初赛提交的电子作品格式为JPGPNG ,作品为A4幅面高精度彩图(分辨率为300dpi,RGB模式),并提交设计说明(200字以内),立体设计需提供照片要求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
绘画类含国画、油画、漆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尺寸大小(长××高);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各校请将参赛作品设计类作品电子版刻成光盘并在光盘表面注明:学校名称-集美学村美术大赛设计类作品/绘画类作品。光盘请邮寄至: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团委刘丽倩收。邮编:361024。作品文件较小的可投稿至设计类 2623868903@qq.com,绘画类573386094@qq.com 。
参赛作品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合法性。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有权要求其返还奖杯、证书和奖金。
2.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内容和外部链接。
3.为公益目的,大赛主办、协办、承办各方享有对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4.参赛者须保留作品原稿,以便查对。
活动主办方对比赛规则保有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主办单位:中共集美区委宣传部、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集美区团委、集美区文联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团委、区文化馆、区书画家协会

协办单位:辖区各大中专院校相关部

                             人文集美•美术比赛报名表
     院校名称:       联系人:
姓名 作品名称 类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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