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业个人或团队: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转发给大家,有意愿的厦门华厦学院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积极申报。请于3月26日前把《福建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请表》(附件2),参考《福建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运营报告参考提纲》(附件3)撰写项目运营报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校团委(齐礼812)林伟程老师处;并请将表格、报告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到邮箱271228726@qq.com。校团委将按流程进行现场确认、实地核查等评选申报工作。
温馨提醒:请不要自行发送或寄送到文件中指定的邮箱和地址,校团委将统一申报。填表时,请勿改变表格格式。项目运营报告务必要按参考大纲撰写,并请指导教师指导。
校团委
20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