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近来,“不良网络借贷”与“非法集资”出现在高校。已有不少学生受其引诱,遭受损失,现郑重提醒: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远离“非法集资”。
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存在诸多风险:一是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二是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三是校园不良网络贷款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四是校园网贷平台“校园代理,层层分包提成”等发展模式破坏正常校园秩序,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具体表现出四个主要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各种媒体、推介会、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它常用的手段包括“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在校学生要以学习为重,不铺张消费,不以任何理由进行网贷;
二、如确实需要贷款,请务必与家长协商,可选择生源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到正规银行机构、信用社机构办理商业贷款;
三、按时还款,培养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贷款后一定要做到按时还款,否则拖延还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理性消费,拒绝攀比。根据自己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消费计划,合理消费、适度消费,量入为出,避免因跟风或攀比而开销过多。
五、不轻信未经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任何借贷平台和个人,加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六、如有发现校园网贷、非法集资等人员违规进入校园开展业务,请立即报告辅导员老师或保卫处(0592-6276208)。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华厦人行动起来,让不法分子不能、不敢进入校园实施犯罪活动。
校学生处、团委
二〇一六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