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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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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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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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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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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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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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部(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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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办(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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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宣(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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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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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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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办(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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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部(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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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创、管弦乐团(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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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部(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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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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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宣(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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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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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护卫队(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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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促部(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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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联部(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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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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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协(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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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宣(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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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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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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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部(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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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晚归督导的时间为22:30-23:40,地点为公寓区门岗处,所执勤的部门原则上派15~20人。
2、督导的内容主要为:22:30-23:30禁止外出,并劝导同学不要在铁门前逗留;23:00-23:30对回宿舍的同学按晚归进行登记;23:30-23:40对在各公寓楼下逗留的学生进行回宿舍休息的劝导;23:40小广场集合,由自律会学生干部把值班人员刷卡送回宿舍楼。
3、晚归督导的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并注意自身形象,不穿拖鞋上岗,需佩戴工作证(在宿舍区保安处领取),切实做到督导工作,对晚归同学进行善意的劝导。
4、执勤部门的负责人要做好当天本组人员的监督检查,并签到。
5、请所有参与晚归督导的学生干部注意自身安全。
6、自律会负责每晚值班的跟进,各部门负责人请提前与自律会维权部黄烽对接,如需协调请联系自律会主任施毓琳。
校团委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