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校两委各部门:
第十八届团委会、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和第三届自律会部分委员因毕业、个人离任或组织调整等原因,需做适当增补;同时,因会风转化要求,简化本次增补的流程。有关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补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一)委员职务设置和增补计划
1、团委会(17名):(1)教师委员9名,由团委专职老师和各团总支书记组成;(2)学生委员8名:办公室(本科生创研社挂靠)统筹团委会各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共2名;组织部、宣传部(含团报编辑部、新媒体中心、文学社)、广电部(含广播台、电视台、记者团)和国旗护卫队各1名,青年志愿者协会2名,共6名。
注:团委会教师委员增补2名;学生委员计划增补7名。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增补人数,但团委会组成总人数不变。
2、学生会(11名):(1)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其中1名副主席兼任自律委员会主任),共3名;(2)办公室(管弦乐团挂靠)、社团部、文娱部(含艺术团)、宣传部、实践与外联部、学习促进部、体育部和礼仪部各1名,共8名。
注:学生会委员计划增补8名。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增补人数,但学生会组成总人数不变。
3、自律会(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管理部、宣传部、纪律与学生权益维护部各1名,共5名。
注:自律会委员计划增补2名。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增补人数,但自律会组成总人数不变。
(二)增补学生委员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拟参选团委会增补委员的必须是团员,且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能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行政或其他处分;
3、参选人学习认真,有钻研精神,原则上2016年平均成绩70分(含)以上,所有科目必须全部通过。
4、参选人员必须具有半年(含)以上校级团学组织工作经验(含团委会各部门,学生会、自律会各部门干事),或者一年(含)以上其他各学生组织的工作经验(含各协会)。
二、关于增补学生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在3月20日前到校团委办公室(齐礼812)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厦门华厦学院团委会、学生会、自律会增补委员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并于3月22日16:30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交至各系的团总支书记处(表格中的各类“推荐意见”栏由各团总支统一办理,学生个人无需办理)。请各团总支于3月24日前将经初审合格,拟推荐参选人的报名表统一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刘睿老师处。其中,校团委会、学生会、自律会非委员的副部级学生干部,不需要签署团总支、党总支推荐意见,把填好后的表格直接交给团委刘睿老师;
2、3月27日到3月28日,校团委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由团委统一派专人核查)、在校表现、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定于4月6日(17:00-19:00团委会、19:00-21:00学生会和自律会,齐礼楼8楼会议室,内容为校史和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具体通知请关注“青春华厦”微信平台和校园海报。增补学生委员候选人名单全校公布,接受监督。
三、关于增补委员的确定
1、演讲时间定于4月11日(13:30-16:30,明德厅2),由团代表和学代表投票,确定增补学生委员。
2、上报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学生联合会。结合竞聘职务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部门分工。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