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7年05月03日  点击:[]

全校师生:
    现把《关于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广大师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赛。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附件:关于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团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福建金融团工委,九省市区驻闽团工委,各福建驻外团工委:
    根据团中央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结合纪念建团95周年契机,生动展示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奋力拼搏奉献的青春风采,决定在全省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主题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9月

二、征集内容

1.“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按照全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总体部署,动员全省各地各领域共青团员深入学习讲话、分享体会、撰写文章,并充分运用分享会、演讲会等形式和新媒体手段,推动更多团员青年参与到征文活动中。
2.“我的青春我的梦”主题图片、视频、歌曲征集。围绕建团95年来一代代福建青年奋斗奉献的动人故事、福建共青团员和青年干事创业的生动场景、福建共青团的发展历程和业绩等,广泛征集能够反映共青团光荣使命和福建青年时代风采的文章、摄影、音乐、视频等作品。

三、活动要求

1.广泛发起双微平台互动。将征集活动作为团员“一学一做”和青年风采展示的重要载体。动员广大网友,围绕#我的青春我的梦#、#我是团员#、#青春·团缘#等主题,通过双微平台积极开展话题讨论,以讲述个人故事、和共青团元素合影、自制视频等多种形式参与,可以简单发一张老照片、说一句祝福的话、追忆当年的往事,也可以写一篇文章、做一个图片集展示等。可以是追忆逝去的青春、追忆往事、追忆当年团员青年在一起的日子和缘分;也可以展示现在的青春风采、展示当代团员青年的形象、珍惜现在的缘分和时光。
2.组织推荐申报。每个设区市团委为单位,经过向基层广泛征集,全面了解和严格把关,最终选报不少于2篇优秀征文、2组图片、1个视频、1首歌曲(系统团委参照此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申报)。
3.积极动员个人申报。充分运用分享会、演讲会等形式和新媒体手段,动员更多团员青年直接参与征集活动。
4.申报方式。个人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个人用户首次申报时,须完成注册认证后再申报。组织申报的推荐作品,请通过电子邮箱(fjyouth@163.com)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
活动官网:http://qnzz.youth.cn/zhuanti/wdqcm
同时在中国青年网、中国共青团网、青年之声、“一学一做”专题首页(http://qnzz.youth.cn/zhuanti/kszt/xzhdn)均设置活动入口。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8月—9月,团中央将组织相关专家和青年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全团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并在团中央官方微博微信进行选登。团省委也将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团省委宣传部联系人:李延林  张应翔
联系电话:0591-87524031
电子邮箱:fjyouth@163.com
 
团中央申报系统技术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10-57380778
电子邮箱:13760356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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