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福建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及《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等规定,经厦门华厦学院第十九次共青团、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决定于4月20日召开厦门华厦学院第十九次共青团、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有关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学院第十八届团委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华厦学院第十八届团委会财务收支报告;
(四)选举产生厦门华厦学院第十九届团委会委员;
(五)选举产生厦门华厦学院第一届艺术团委员;
(六)选举产生厦门华厦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
(七)选举产生厦门华厦学院第四届自律会委员。
二、关于大会代表的产生
(一)团代会代表的产生:
毕业班每班各1名,团支书为当然代表,如团支书因实习或工作无法返校参加会议,可提前申请不参加会议或委托班级其他团员回校参加;
非毕业班按班级团员基数选派代表——班级团员数五十人以下的1名代表名额,班级团员数五十人以上包括五十人2名代表名额。团支书为当然代表,如团支书无法出席可提前另选本班其他团员代表。
(二)学代会代表的产生:
毕业班每班各1名,班长为当然代表,如班长因实习或工作无法返校参加会议,可提前申请不参加会议或委托班级其他同学回校参加;
非毕业班按班级学生基数选派代表——班级学生数在五十人以下的1名代表名额,班级学生数五十人以上包括五十人2名代表名额。班长为当然代表,如班长无法出席可提前另选本班其他学生代表。
说明:校团委书记、副书记、干事,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校团委会委员、学生会委员、自律会委员和系学生分会主席为当然代表,不占班级分配名额,不在报送之列。如校团委学生副书记,系团总支学生副书记,校团委会委员、学生会委员、自律会委员和系学生分会主席兼任班级团支书或班长者,可另选派其他同学作为班级团代表或学代表。一位学生不能既作为团代表、同时又作为学代表出席会议。
所有出席本次团代会和学代会的代表必须在一定范围内经表决或选举产生。
如所选代表在当天无法准时出席,可提前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
艺术团委员由团代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自律会委员由学代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正式会议召开前完成代表资格的初步审查工作。
请各团总支整理好本代表团《厦门华厦学院2018年团学双代会代表报送表》(附件2)于3月23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27914870@qq.com;《厦门华厦学院2018年团学双代会代表委托书》(附件3)于会议前三天汇总至团委办公室邵彩燕老师处。
三、关于团委会、艺术团、学生会和自律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与产生
(一)委员职务设置
1、团委会(19名):(1)教师委员10名,由团委专职老师、自律会指导老师和各系团总支书记组成;(2)学生委员9名:兼职副书记2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含团报编辑部、新媒体中心、文学社)、广电部(含广播台、电视台、记者团)和国旗护卫队各1名,青年志愿者协会2名,共7名。
2、艺术团(3名):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学生会(13名):(1)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共5名;(2)办公室(含德育中心)、社团部、文娱部、宣传部、实践与外联部、学习促进部(含学习社、创研社)、体育部和礼仪部各1名,共8名。
4、自律会(7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宣传部、纪律与学生权益维护部、督查部各1名,共7名。
(二)学生委员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拟参选团委会委员的必须是团员,且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
2、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行政或其他处分;
3、参选人学习认真,有钻研精神,原则上2017年度平均成绩70分(含)以上,所有科目必须全部通过;
4、参选人员必须具有半年(含)以上校级团学组织工作经验(含团委会、艺术团、学生会、自律会各部门干事),或者一年(含)以上其他各学生组织的工作经验(含各协会),或者厦门会晤志愿者。
5、同等条件下,团校培训班或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结业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学生委员候选人参选程序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在3月20日前到校团委办公室(齐礼812)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厦门华厦学院团委会、艺术团、学生会、自律会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4);并于3月22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各类“意见”由各团总支统一办理,无需填写)交至各系的团总支书记处。请各团总支于3月23日前将经初审合格,拟推荐参选人的报名表统一交到校团委办公室邵彩燕老师处;
2、3月23日到3月26日,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统一派专人核查)、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笔试时间定于3月29日(18:30-20:30,明德厅2,内容为校史和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具体通知请关注海报和青春华厦微信平台通知;
4、面试时间定于4月3日(14:00-16:00团委会、艺术团,16:10-18:10学生会、自律会,致远楼101-102,内容为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具体通知请关注海报和青春华厦微信平台通知;
5、双代会时间:4月20日15:10,地点:俊秀报告厅;
6、以上涉及时间、地点如有变更,由筹备委员会提前一天通知相关人员。
厦门华厦学院第十九次共青团、第二十二次
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