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号召华厦学子在寒假期间就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8年01月17日 点击:[]
各位同学: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学以致用,服务社区,服务民生,传递爱心,展现华厦学子风采。校学生处、团委号召华厦学子于寒假期间在居住地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项目
1、扶弱济困。为社区孤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服务。
2、爱心陪伴。为社区居民家庭中无人照看的中小学生提供假期或课后托管服务,为社区困难家庭儿童提供一对一、一对多学习辅导、家教服务。
3、便民利民。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办手续、维权协调等服务。
4、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开展政策法律、科普知识、安全常识、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
5、治安维稳。开展矛盾调解、防火防盗、预防疫情、抵制非法活动等服务。
6、清洁环境。开展环境保洁、绿化维护、家庭养花指导等服务。
7、垃圾分类。在社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倡导每天每个家庭倒垃圾时自觉做到“三分”;组织开展旧电池、过期药品集中回收、处理等。
8、节约水电。组织开展“一水多用”、“安全节电”知识普及,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节电、节水以及用电安全的经验交流,开展社区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用水、用电巡察。
9、文明出行。组织开展文明停车、督促劝导、温馨提示等活动,倡导社区内不践踏绿地,文明礼让,文明有序停车。
10、爱护家园。协助社区文化站、市民学校、图书室、社区课堂、社区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或服务工作。
11、专业服务。发挥专业特长,开展诸如社区水质和食品质量监测及常识普及、社区旅游资源协助开发、血压测量及颈肩部按摩服务、环保类手工DIY制作及环保涂鸦、现场烘焙指导、小家电维修及软件重装等。
12、其他公益服务。如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利用专业或特长进行社区文艺指导、资助政策宣传等资助“三行”活动等。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在志愿服务前,进行周密谋划,征得家长同意,寻求社区支持;在志愿服务时,务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志愿服务后及时总结,提交相关材料。
2、既可个人开展志愿服务,也可与居住地附近同学共同组队开展活动。
3、本着在居住地就近开展力所能及志愿服务的原则,务求实效,严禁弄虚作假。
请同学们在确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活动小结表(见附件)、活动照片、媒体报道链接(或截图)等材料以“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寒假志愿服务”为文件夹名打包后发送至校团委邵老师邮箱806554129@qq.com,届时校学生处、团委将组织评委从中评选出“优秀志愿者”若干名,加志愿者学分,并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具体名额视参与情况而定。
备注:活动照片要以照片解说命名的jpg格式,至少有两张像素高的照片,即一张为开展活动时的照片、一张为有地域标志并与服务对象合影的照片;如没有相关媒体报道,可不提供媒体报道链接(或截图)。
校学生处、团委
2018年1月16日
上一条: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注销市场营销协会等11个协会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评选厦门华厦学院第六届校园“感动·励志”人物(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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