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院暑期勤工助学大学生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宣传教育的通知

2010年08月02日  点击:[]

各团总支:

根据闽教宣【20104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现将文件的几个重要精神传达给你们,请根据这些要点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闽教宣【201042号文件要点:

1、高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加强对大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在用人单位与学生发生纠纷时,及时介入帮助联系解决,力保大学生勤工助学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高校要加强对与大学生暑期勤工助学过程中权益密切关注的法律知识和权益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要通过《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清楚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在面对侵害时能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高校加强对暑期勤工助学大学生进行勤工助学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大学生对各式各样的勤工助学信息的鉴别能力。要教育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立即向学生处、团委或勤工助学管理机构、劳动部门、法院或公安部门寻求帮助,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

4、高校要努力创造一切条件,千方百计为大学生勤工助学提供可靠的岗位信息。

根据通知要求,我院设立学生维权热线电话0592——6276210,请各团总支根据通知的工作要点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

学生自律与权益维护部

学生勤工实践部

20108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下一条:厦门团市委关于招聘暑期见习和勤工助学岗位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