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勤工助学用工部门:
现需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负责人根据(附件1)确认本学年、本部门的勤工助学岗位信息。①若岗位数有变动,需重新申请(各部门“岗位月用工数”一般按10元/小时和上限400元/月标准设置,实际月用工数在不超出月上限总额的情况下,无需重新申请),请有变动及需要申请的部门务必于9月13日下班前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附件2,“勤工助学办意见”、“分管校领导意见”两栏由团委统一申请签字)报送到校团委林靖嫔老师处(齐礼812,电话6276210);②若岗位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有更改,烦请告知;③如无误,请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负责人于9月13日前到团委找林靖嫔老师签字确认;④本学年,校勤工助学办面向全校统一发布各部门用工信息,待学生向勤工助学办提交申请后再分类,在校勤工助学办的统一组织下,以招聘会的模式,由相关部门派岗位负责人集中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案另行通知)。
校勤工助学办
2017.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