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4年底,团员总数7188万名(其中,女团员3060万名,占42.6%)。按国家统计局提供的青年数计算,团员占青年的比例为23.2%,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农村团员为2145万名,占团员总数的29.8%;从事第二产业的团员610万名,占8.5%;从事第三产业的团员642万名,占8.9%;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部队中的团员299万名,占4.2%;学生团员3492万名,占48.6%(其中,大专院校学生团员总数为873万名)国有企事业单位团员1164万名,占团员总数的16.2%;集体企事业单位团员266万名,占团员总数的3.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员454万名,占团员总数的6.3%。2004年,全国共有904万名团员申请入党,145万名团员入党(其中114万名是经团组织“推优”入党的,占78.6%)。 按一般规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十四周岁既可申请入团,入团需介绍人及上级团组织考察及批准。在实 际操作中,基本上所有在校学生中初中毕业时已有半数以上为团员,在高中毕业时几乎全部成为团员。组织原则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行使职权,负责全团的日常工作。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大型国有企业等都有团的省级及下属团的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19万个基层团委;259万个基层团支部;18万名专职团干部;6806万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