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第二十一期团校培训班的通知

2013年11月22日  点击:[]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了培养同学们的政治文化修养,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引导团员们进一步增加对团的认识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校团委定于11月下旬举办第二十一期团校学习班(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上一学期学习成绩良好,无不良违纪行为;

311级、12级、13级团组织关系已转入我校且按时缴纳团费的团员。

二、学员名额分配原则

113级各团支部名额为该支部团员人数的10%,要求3名团干(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必须参加,并且所用名额为该团支部名额,若团支部团员总人数少于30人(含五年专)则按3个名额上报;12级各团支部名额为该支部团员人数的10%11级各团支部原则上各1个名额,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名额,所增名额需由团总支批准并汇总报团委同意方可增加。

2团委会、学生会(自律会)各部门各3个名额,各团总支各5个名额,且推荐学员不占所在团支部名额。

三、报名、审核程序

1各系报名、审核程序

由各团总支负责,各团支部根据名额分配表确定班级推荐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辅导员初审(团总支推荐名额由团总支书记初审),系团总支批准并填写学员汇总表。

2、校团委各部门报名、审核程序

校团委会各部门由团委办公室批准并填写学员汇总表,校学生会(自律会)由学生会办公室批准并填写学员汇总表。各部门根据名额推荐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初审、汇总并上报相应办公室。

3、学员资料提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团总支和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于1119(星期二)下午3点将学员登记表和汇总表交到团委办公室,并请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12248645@qq.Com。团委组织部审核学员学习资格后公布学员名单。

四、考核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次课结束后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点名,出勤占总成绩20%,非上教务处课表安排的课外,旷课一次(含一次)、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

2电影观后感或学习心得一篇,占总成绩20%

3卷面分数占总成绩60%,考核内容为上课内容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校史;

4由出卷老师改卷,团委组织部统计卷面分数、登分(卷面60%+出勤20%+观后感或心得20%)并公布本期团校学习结业名单;

5本次团校学习班将评选出“优秀学员”十五名(总评成绩前十五名),颁发荣誉证书;

6、团校学习成绩作为学生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必备条件。

 

 

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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