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通知【2024003】:厦门华厦学院“追寻领袖足迹 赓续中华文脉”2023—2024学年寒假主题社会实践活动表彰方案

2024年02月26日  点击:[]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引导青年学生深刻理解“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党委学工部、团委于2024年寒假面向全校师生开展“追寻领袖足迹 赓续中华文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现拟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团体进行表彰,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2月底-3月初

二、参与范围

系统梳理总结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表扬积极组织、指导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的各实践团队、个人等。

三、工作安排

1.各团总支(部门)对2024年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根据工作实际,从工作部署、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活动情况、重点项目、总体数据、实践成效、创新做法等方面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材料,校团委将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

2.各团总支(部门)要强化思想引领,开展线上或线下的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要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选编活动中的优秀案例、创新做法,进行传播推广,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启迪智慧,从而提升实践活动的育人功效;畅通对接渠道,完善长效育人机制,形成常态化社会实践新模式。

四、奖项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优秀组织单位

评审对象为在寒假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工作,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对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投入力度大。各学院围绕实践主题、内容,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填报附件1-4。

(二)优秀实践团队

评审对象为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实践团队。实践主题突出,有创新点和亮点;实践反响良好,有积极的社会影响,有媒体的正面报道;实践总结完整,有实质性成果。学院可择优推荐实践团队,填报附件5,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三)优秀实践个人/指导教师

评审对象为参加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师生。具体为能够发扬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取得具有较高价值的实践成果的学生;积极参与带队和指导工作,并认真指导实践团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的优秀指导教师。各学院择优推荐,填报附件6-7,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四)优秀实践成果

评审对象为实践活动中撰写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制作精美且内涵丰富的文化实践宣传视频等成果。各学院择优推荐,填报附件89,并提供相关成果电子版材料。

材料提交要求

1.相关申报项目的格式要求详见《厦门华厦学院“追寻领袖足迹 赓续中华文脉”2023—2024学年寒假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2.须提交材料包括:附件1-8的相关Word版电子文档,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电子版文件,视频作品文件。

3.所有材料均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其中,附件1-2每个团队一份,附件3-8每个学院一份。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1日前报送至邮箱tw@hxxy.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寒假主题社会实践材料”;指导老师签字的纸质版附件2及盖章的纸质版附件3-8送至齐礼814。

4.请学院把握节奏,做好工作部署,按时报送材料,逾期自动取消资格。

五、表彰流程

1.实践成果汇报。各社会实践团队提前做好3-5分钟的汇报PPT,可辅以不超过2分钟的视频介绍,视频播放不占汇报时长。各团队负责人于3月4日中午11:55-12:10到志愿服务驿站抽签并提交汇报PPT和视频,确定汇报顺序;3月5日14:30在明德厅进行社会实践汇报,每个团队需全员出席并签到。

2.通报表扬。校党委学工部将根据汇报情况遴选出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每个团队可申报一名先进个人,团队人数超过10人的可再报1名。优秀团队、个人将获得荣誉证书。

3.省级表彰对象将从校级表彰对象中产生。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2024年社会实践队总结

2.厦门华厦学院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

3.社会实践基本情况汇总表

4.主要新闻报道情况汇总表

5.优秀实践团队申报表

6.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7.优秀实践个人申报表

8.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 附件【附件1-8.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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